| 索 引 号: 13610/2021-28854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照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理念,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年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站位全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全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每项卫生健康工作、每个具体环节,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印发《承德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纳入党组会“铁定议题”,开展专题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卫生健康重要论述的精髓,坚持与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握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规律,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
(三)加强宪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领导班子坚持学法、用法、守法,在工作中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遵章守纪,树立领导集体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印发《2020年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基本医疗卫
生与健康促进法宣贯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和市直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考试;举办法治培训会,邀请法律专家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讲解培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者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坚持依法防控,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法治保障与法律服务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疫情发生后,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确保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全面落实,全力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健康安全和谐稳定,市卫健委第一时间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承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了本系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成立了综合协调、疫情流调、物资保障等10个工作组,最大程度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大疫情防控领域执法力度。自疫情以来,市卫健委全力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对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定点筛查医院、隔离观察点以及承德嘉恒、平泉洁净2家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及重点单位进行多轮次执法检查。各预检分诊责任落实到位,关口前移,发热门诊改建到位,医疗废物管理规范。二是重点对车站、大型商场、宾馆、超市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市疾控中心专家对我市大型连锁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进行个人防护及消毒技术的现场培训。针对承德高铁南站、承德火车站进出旅客的体温监测情况、发热病人专用通道及隔离室设置情况现场监督检查12次,为铁路部门提供了购买消毒药品的途径,调配24位医护人员轮流对两个火车站旅客进行体温监测。三是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区针对消毒产品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检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执法。对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截至目前,市卫健委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386户次,针对存在问题,均提出整改意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处罚52家,罚款6.45万元。
(三)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印发《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等内容,宣扬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全面引导群众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宣传群众主动报告个人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暴露史和健康状况。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群体,避免形成舆情。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我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诂、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决策”5项必经程序,对重大的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或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事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座谈或者论证。2020年,我委无重大决策事项。二是按照我委重新修订的《承德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程序,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规范性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委办公室不予核(印)发。截至目前,我委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修订行政执法流程图,保证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重新核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门户网站、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河北省行政执法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权限、程序及依据,方便群众查询。按时公示行政执法情况,截至目前,公示行政检查与处罚信息300余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每年组织年审考核。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单位执法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注销或办证。执法检查过程严格依法亮证、示证,规范执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继续推行“法治医院”建设工作。按照《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扩大“法治医院”建设覆盖面,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相统一,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机制和法治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法制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法律顾问服务等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法治人才配备和培养,提高普法宣传和法律培训实效,增强医院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目前,承德市共有法治医院试点单位17家,实现了县区全覆盖。
四、增强全面法治观念,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
(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认真落实省、市及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改进宣传方式,完善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途径,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委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开展卫生健康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实现了法律法规普法教育与日常执法有机融合。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和委门户网站,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医疗卫生行业的宣传报道。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委印发了《承德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月培训制度,每个基层卫生监督单位,每月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人数不少于本单位监督执法人员数量的1/2,并做好培训记录。紧密结合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精神、业务知识培训为基础,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职业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与消毒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与涉水产品监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等有关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以规范执法案卷、提高执法技能为核心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水平。
五、2021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谋划卫生健康“八五”普法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政策体系。
(三)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加强行政调解。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有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医疗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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