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73/2021-0025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2021第1期)
2021-01-27   09时07分 浏览次数:

 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流通环节生产环节、餐饮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经检验合格样品2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

1. 承德润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抽取的香辣蘑菇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68g/kg,标准规定为0.107g/kg,检验机构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 兴隆县奇悦农家乐抽取的冻猪肉块,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3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3. 承德永辉人和超市有限公司抽取的鹌鹑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9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 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抽取的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6.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 承承德百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翠桥分公司抽取的鹌鹑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2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 承德天龙乳业有限公司抽取的久露无糖杏仁露(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检出值为0.89g/100ml,标准规定为1.0g/100ml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 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抽取的生态柴鸡蛋,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6.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 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兴隆九龙城分公司抽取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8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 宽城宽广超市有限公司抽取的牛肉,氧氟沙星检出值为9.6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 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县分公司抽取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0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 滦平县北雁商城商贸有限公司零五鑫港分公司抽取的闸蟹(水产),镉(以Cd计)检出值为1.7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 福满家平泉超市有限公司抽取的花盖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9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 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时代购物广场分公司抽取的L鲜乌鸡,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0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4. 高新区盛记兴酒楼抽取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5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5. 承德市尹记东坡餐饮有限公司抽取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6. 双桥区印象承德餐厅抽取的芹菜,苯醚甲环唑检出值为5mg/kg,标准规定为3mg/kg,检验机构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7. 宽城天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抽取的佳和牙签肉,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5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8. 承德千润商贸有限公司抽取的酱黄瓜(酱腌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为1.27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9. 承德千润商贸有限公司抽取的发糕,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47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 双桥区福瑞德牛羊肉销售部抽取的牛肉,氯霉素检出值为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1. 宽城福乐家超市有限公司抽取的苤蓝(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16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2. 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双滦分公司抽取的嘎嘣豆(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6g/kg,标准规定为≤0.50g/kg,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3. 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名都分公司抽取的酒鬼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1g/kg,标准规定为≤0.50g/kg,检验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2021年1期公示.xls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