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8/2021-23888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河北省人民政府、承德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承德市公安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承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承德市公安局,邮编:067000,电话:0314-2373098,电子邮件:sjzh907@126.com。
一、概述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始终突出公安职业特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范围,延伸公开广度、深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
(一)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具体任务。承德市公安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内容,不断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公开内容、渠道和具体方法。市局指挥部负责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政治部、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等部门分别承担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具体任务,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多层次、多领域纵深开展、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范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媒体资源,全面公开各类警务工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更新承德公安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等平台,建设全新“承德公安”网站并投入使用,对公安机关业务工作、侦办重大案件、部署实施涉及群众民生事项及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公开。2020年以来,先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亮剑2020”、“热河利剑2020”等系列活动,被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燕赵都市报等各大媒体多次进行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积极落实政协、人大提案公开要求,年内公开答复人大提案9件、公开答复政协提案35件。
(三)突出职业特性,强化重点公开。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执法领域多的实际情况,重点强化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在“承德市公安局——燕赵警民通”门户网站建立了公示专栏,公开《承德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确保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及救济渠道全公开。通过各种载体公开工作职责、职业纪律、便民利民措施、重大警情、预警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鲜活。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裁决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常态化,完善车辆违法查询、违法代码查询、车辆年检查询、实时交通路况、驾照积分查询等功能,并提供新车上牌网上选号、驾校考试预约等交管业务办理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了群众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承德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267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87条,互联网承德公安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05条,承德交警官方网站公开信息720条,承德公安官方微信号公开信息1460条,承德公安官方微博公开200条;制作转发抖音4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4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7件,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5件,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6起。在公开内容上,涉及发破案、预警提示、机构设置、职能分工、行政权力清单、案件办理及工作开展情况等多方面。在公开手段上,主要采取市政府网站公开、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交警网站公开、微博微信公开、手机APP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等方式,年内还开展了“向人民报告”专项活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动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共举办报告会、座谈会300多场次,走访相关单位1700余个,寄发公开信1600余封,征求意见建议34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承德市公安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承德市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承德市公安局处理1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薛某某申请公开劳教卷宗),已按照回复要求、办理时限答复完毕。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承德市公安局在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提升。在下步工作中,承德市公安局将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举措,并强化对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全面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充分行使。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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