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0-2448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2020-09-28   15时49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为及时通报交流工作进展,督促进展较慢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相关重点工作推进。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1-9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

(一)工作进展

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958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1044套。截至目前,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958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住房1090套。

棚改新开工进展情况表(套)

县    区

任务量

完成量

完成率

滦平县

958

958

100%

棚改基本建成进展情况表(套)

县    区

任务量

完成量

完成率

滦平县

468

514

109.8%

双桥区

576

576

100%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推动,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具体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市级负责全市工作统筹推进,确定县(市、区)目标任务;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地块、落实主体单位、推进项目进度。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2、做好项目储备,为争取资金创造条件。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组织做好全市棚户区摸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目申请纳入年度国家棚改计划,为争取国家、省的各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棚改专项债券做好基础工作,与发改、财政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争取各项资金,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3、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建设水平。各县(市、区)合理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做好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只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特别是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回迁安置项目要严格按照签订协议履约,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4、做好安全管理和审计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应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管理,确保棚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各县(市、区)应将公租房安全使用事项纳入租赁合同,确保公租房使用安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反馈,同时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二、城中村改造工程

(一)工作进展

全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5个。截至目前,全市城中村启动项目5个,启动的项目正在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城中村启动进展情况表(个)

县    区

任务量

启动量

启动率

双桥区

2

2

100%

高新区

1

1

100%

营子区

1

1

100%

滦平县

1

1

100%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城中村改造任务已分解,我局对各县(市)、区的改造工作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召开调度会、月通报、督查、约谈等方式督促工作进度。同时印发2020年安居工程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出台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四个清单”,确保列入省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工。

2、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城中村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各自的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城中村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政府是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资金区域平衡方案,负责组织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实施。

3、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管理,确保城中村改造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严格履行转用、土地出让或划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手续。

三、农村危房改造

(一)工作进展

一是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举全市之力开展住房安全排查鉴定,在全面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将全市8个县1988户、4726名剩余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排查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一户不漏。截至3月底,全市共排查鉴定农村房屋857026户,全部建立了到村、到户住房安全等级台账,逐户出具了《鉴定表》和《住房安全等级明白卡》。二是因雪灾、风灾、火灾、多年在外因疫情返乡等原因动态新增的243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39户),全部纳入2020年省级改造计划,建立了到户任务清单,实施台账管理,截至4月底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实现了动态清零。三是截至6月底,全市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170915户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认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完成,存在着对后续巩固提升重视程度不够等现象。二是部分地方没有根据脱贫攻坚普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结果,对信息系统数据和台账进行对比完善。三是存在个别农户将住房安全等级明白卡丢失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根据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结果,对住房安全大排查鉴定进行“回头看”,确保所有农户全部排查、鉴定到位,一户不落,逐户出具《鉴定表》,同步建立房屋安全鉴定三级到户台账,同时加大复查力度,查漏补缺,修正错误。二是要完善危房改造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防贫后续巩固提升方案》,有效利用国家《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和普查数据,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房屋安全监测措施,启动“上报、鉴定、改造”机制,及时将火灾、雨雪灾害等不可抗力形成的动态新增危房,纳入各年度改造计划,及时实施改造,确保贫困户不住危房,提升和巩固我市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成果,确保2020年国省考取得“好”的成绩。三是做好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准备。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九部门关于做好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情况摸底的通知》(冀农办 〔2020〕22号 )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农村住房品质提升工程调查摸底和标准体系建立,为扎实开展农村住房品质提升工程打好基础。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工作进展

截至9月底,全市2457个行政村,共设置垃圾收集点8959个,已建成垃圾中转站108座,配置非露天垃圾池和垃圾箱42957个,配备清运、转运车辆7903台,配备保洁员1.7万余人,226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占村庄总数的92%。

 

 

 

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统计表

县市区

村庄数量(个)

已建成垃圾中转站(座)

已配备垃圾收集点(个)

已配备收、转运车辆(台)

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数(个)

按要求配备保洁员村庄(个)

保洁员数量(人)

专业公司保洁村庄(个)

双桥区

48

51

72

116

48

48

48

48

高新区

35

4

357

45

35

35

100

35

双滦区

63

1

738

57

63

63

219

63

营子区

15

0

262

11

15

15

84

15

御道口

20

0

0

4

20

20

49

20

承德县

378

5

1191

1276

341

378

1043

378

丰宁县

309

5

1250

3935

283

309

6455

279

滦平县

200

0

618

50

200

200

1711

200

宽城县

205

6

349

82

186

205

1100

205

隆化县

345

4

710

1312

312

345

1385

345

平泉市

238

19

2963

341

216

238

1210

202

兴隆县

289

6

289

319

279

289

1500

289

围场县

312

7

160

355

263

312

2472

209

合  计

2457

108

8959

7903

2261

2457

17376

2288











 

 

 

 

 

 

 

 

2020年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垃圾中转站(座)

收、转运车辆(台)

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任务(个)

省大督查、省环保督察、各类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个)

任务量

完成量

任务量

完成量

任务量

完成量

双桥区

0

0

0

0

100

0

0

0

高新区

0

0

0

0

100

0

0

0

双滦区

0

0

0

0

100

10

1

0

营子区

0

0

0

0

100

5

5

0

御道口

0

0

0

0

100

0

0

0

承德县

0

0

0

0

90

10

0

1

丰宁县

3

0

9

0

91.6

17

16

3

滦平县

0

0

0

0

100

0

0

1

宽城县

4

4

11

0

90.7

0

0

0

隆化县

13

13

26

0

90.4

0

0

2

平泉市

0

0

0

0

91

0

0

0

兴隆县

6

6

4

0

96.5

14

1

2

围场县

0

0

1

0

84.3

0

0

0

合  计

26

23

51

0

92

56

23

9

(二)存在问题

一是隆化县、丰宁县、承德县、滦平县在近期省大督查、省环保督察和各类明察暗访中,均发现存在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村垃圾临时存放点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个别县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缓慢三是部分县(市、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现场核查工作进展缓慢。截至目前,全市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现场核查工作任务的5各县区,除丰宁县和营子区基本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已完成系统录入外,双滦区、兴隆县、承德县现场核查工作严重滞后。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省环保督察、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发现的“点对点”问题,要全面彻底进行整改。同时在全市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不足,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快补齐处理设施短板,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倒逼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加快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录入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核查整改工作,10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二是加快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按照《2020年承德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加快全市26座中转站项目建设,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已完成年度中转站建设任务的,要加快收转运车辆配备;没有中转站建设任务的县,要瞄准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要求,加快布局建设中转站,加快提升收集转运能力,确保年内实现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目标。三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就地分类、源头减量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双桥区、双滦区、滦平县作为省级示范县(区),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其他县(市、区)要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行政村的要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就地分类减量,有效减少生活垃圾外运量和频次,推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五、小城镇方面:

(一)工作进展

指导我市丰宁凤山、围场四合永等8个省重点培育的特色小城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以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承载能力为重点,推动特色小城镇向专业化、特色化和差异化方向发展。全市8个特色小城镇共实施建设项目11项(含结转)。其中:市政基础设施8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1项,民居建设项目2项,计划总投资15.41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8.1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53%。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水平低、产业基础薄弱、人口聚集程度低;二是个别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受新冠疫情影响,个别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项目竣工日期延后,部分项目融资困难;三是特色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项目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加快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突出问题,加快项目进度,力争按照工期如期完成。二是做好“十四五”项目谋划。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积极谋划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做好项目储备,为特色小城镇后续发展提供支撑。三是加快特色培育。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小城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明确自身功能定位,推动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

六、老旧小区改造

(一)工作进展

2020年,我市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59个。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开工建设,竣工103个项目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排名表

县(市)区

围场县

兴隆县

丰宁县

双滦区

隆化县

宽城县

滦平县

双桥区

营子区

年度任务数

43

18

25

5

59

32

42

30

5

完成立项启动

43

18

25

5

59

32

42

30

5

已开工项目

43

18

25

5

59

32

42

30

5

已竣工项目

36

15

20

3

17

6

6

0

0

竣工率

83%

83%

80%

60%

28%

18%

14%

0%

0%

(二)存在问题

虽然,全市旧改工作有序推进,但部分县区仍存在组织工作缺乏有效措施,工作推动不快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259个项目,仅竣工103个项目。

(三)下步工作要求

1 加强督导力度。督导各县(市、区)加快工程项目进度,10月底前全部达到竣工条件。

2、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各县(市、区)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结合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疫情期间的开工、施工管理。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施工现场设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示牌,对项目参与主体、项目内容、开竣工时间、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现场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做好2021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的工作思路,督导各县(市、区),按照《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国家三部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要求,申报2021年改造计划,年内启动2021年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明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4、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信息系统是考核的主要数据来源,各县(市、区)要加强工作信息录入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更新相关工作数据,真实反映当月工作进展。

七、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一)工作进展

9月份,市住建局会同双桥区住建局双桥区物业提升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对提升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双桥区100个小区内有42个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双桥区将提升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三供一业”物业移交工程,42个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正在进行改造;两个小区属于“三供一业”物业移交工程,已经进场施工。其余小区也在进行拆除违建、清运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小广告等实际工作。100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物委会、物业管理小组。提升工作完成了总任务的80%。双滦区已完成4个小区提升工作,4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提升工作完成了总任务的100%。

(二)下步工作

双桥区要继续加大提升工作力度,对列入旧小区改造的物业提升小区,要督导各办事处(镇政府)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管理方案,跟进物业管理。对未列入旧小区改造的物业提升小区,要在目前已经建立两级物委会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定物业管理模式,保证提升效果。

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工作

(一)整体情况

1.来访情况

各县(市、区)共发生进京、赴省、到市访46批次,进京集体访1批次,赴省个人访5批次,到市集体访22批次,到市个人访18批次。其中反映问题较多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6批次,反映商品房延期交房和购房纠纷问题13批次。进京、赴省、到市访较少的县(市、区)有平泉市0批次,隆化县0批,营子区、兴隆县各1批次,较多的有高新区11批次、双桥区7批次。

2.上级部门交(督)办来信、网上信访情况

各县(市、区)住建局共接到上级交(督)办来信、网上信访事项20件次,其中反映问题较多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7件次,延期交房问题和购房纠纷问题7件次,房屋质量问题3件次。件次较多的县(市、区)有围场县8件次、隆化县4件次,双桥、双滦、平泉、宽城、滦平无交督办件,排名表见附件)

(二)下步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进一步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加大协调处理力度。同时,加强信访隐患排查,重点是越级集体访隐患、群体性事件苗头,并立足于解决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海绵城市建设

(一)进展情况

 1、规划编制情况。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9号要求,各县区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截至目前,高新区、双桥区、营子区、滦平县、承德县、兴隆县、宽城县7个县区已经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双滦区、平泉市、隆化县、围场县、丰宁县尚未完成。

 2、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情况。2020年,将对承德一中、石油学校、旅游学院三处示范点进行海绵设施改造,对三所高校校园内破损的3376平方米道板改造成透水铺装。目前已完成预算评审。

(二)下步工作要求

尚未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道路建设等工作,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到实处。

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一) 工作进展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底,要建设完成不少于20平方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双桥区、双滦区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平泉市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4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滦平县、宽城县、承德县、兴隆县、隆化县、丰宁县、围场县在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不少于2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前期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共启动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项目5项,项目规模约16.3公里。其中滦平县2.7公里,已完成主体建设;高新区12.5公里,已完成5.6公里;兴隆县1公里,正在按计划施工。宽城县谋划管廊项目0.9公里。其他县区尚无进展。

(二) 下步工作要求

滦平县、高新区、兴隆县要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进展,确保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他各县(市、区)要加大谋划力度,尽快落实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市、区)的管廊建设任务。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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