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699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0〕8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27   16时58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十四届第61次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承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20号),为增进老年人福祉,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众关切,瞄准服务群体,汇聚各方力量,集中发力;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方式,积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向社会化、产业化、可持续化发展,圆满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试点,到2022年底,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主体为支撑、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医养融合深度发展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更专业,形成“街道有中心、社区有站点、街道全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托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试点工作督查指导和过程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严格资金管理。制定试点工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试点补助资金管理规范,执行进度符合试点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

1.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全面开展辖区高龄、失能(伤残)、贫困、计生特殊家庭、空巢(独居、农村留守)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的筛查摸底,全面掌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开展老年人基础数据采集和服务商信息采集工作,开发软件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预测、调度、服务评估等,实现对全市老年人基础信息及服务的精准掌握、对养老服务的精准送达、对养老服务的过程监管和评估,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精准服务和政府补贴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抽样调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实现保障标准差别化、服务组织多样化、服务供给多元化,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计生特殊家庭、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及医疗服务设施。鼓励各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企业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融合,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实现“一县一主体,服务全覆盖”;对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投资兴办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打造品牌化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和打造1家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连锁企业或社会组织,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建立养老服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具有引领性的知名企业或机构落户承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专项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低偿或有偿、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或品牌养老企业嵌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健康、文化、娱乐、维权等基本社区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等专项服务。探索开展医养结合、家政服务“3+X”、时间银行、家庭照护床位等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发展

1.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运营市、县(区)两级智慧养老和医疗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到2022年,建立由老年人提出服务需求、服务商提供专业服务、平台进行服务的完整服务链条,打造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通过整合通讯网络、智能呼叫、互联网等手段,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物流配送和紧急救助等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企业及医疗机构信息数据中心。依托政府信息化云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共享平台,建立老龄人群和养老服务企业信息数据中心,畅通需求和供给之间的沟通对接渠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推广智能穿戴设备。为享受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空巢、独居、失智以及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一键通”、信息手环、定位手机、紧急呼叫器、红外线报警器等智能服务工具,鼓励运营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配发健康手环、健康腕表等可穿戴监护设备,实时监控老年人身体状况、生活状况,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护理人员能力提升。鼓励中职学校开设养老类专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人才支持;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引进养老服务人才,支持其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特点开展岗位培训,提高服务老年人的能力;组织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推动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技能和业务水平,力争每年培训100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以创建“时间银行”品牌为抓手,探索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公益慈善等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各类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加强志愿服务人员专业培训,逐步建立养老志愿服务积分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

1.强化基层医养服务。推动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建立社区护理站或医养结合示范点,推进医疗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居家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养签约服务,到2021年,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健康管理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计生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做好体检、上门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增强基层医护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为有特殊困难和客观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捷化的医疗护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的范畴。[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康养产业发展。编制《承德市绿色食品及生物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依托承德卓越的生态环境、绿色食品、中药材及地标产品资源优势,把握健康中国、京津冀协同发展、5G应用、高铁时代等重大发展机遇,围绕健康农业、健康制造及健康服务三大领域,全力推进绿色食品及道地药材基地、健康制造产业新高地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建设,全面构建食、药、医、健、管、游“六位一体”融合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引进中国人寿、合众优年等养老品牌到承德落户,建设既不脱离社会,又独立开放的老年康养社区。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

1.落实服务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行业已发布的标准,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定期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服务监督。制定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和责任制度规范,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需求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医疗机构开展评估,实现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全覆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精准服务和政府补贴提供依据。[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八)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套建设指标的,由所在地政府通过整合资源、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予以配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政府投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等规范标准,以街道为单位,各县(市、区)各新(改)建1所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以社区居委会或大型生活小区为单位,新(改)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落实服务的末端网点和服务配送的支援网点。到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为改善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约2000个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九)构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格局

1.积极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配餐中心和老年助餐点建设,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卫生营养的助餐送餐等服务。2020年,高新区、平泉市率先开展养老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配餐助餐服务运营管理模式,到2022年初步形成“餐饮服务商+社区配送+老年人家庭”的助餐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探索“三社”联动养老服务模式。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打造为老服务队伍,形成“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探索“双工”联动养老服务模式。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社会组织为枢纽,社会工作者联动志愿者,并整合社区商户、本地居民及高校学生等义工资源,探索“社工+义工”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发挥物业企业现有设施和人员优势,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家政、维修等养老服务,在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同时,也为物业企业增值找到新途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十)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发展。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在行政村或较大的自然村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村级服务站,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养老点、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发挥村“两委”作用,通过制定“关爱地图”,建立农村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定期上门巡访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敬老院开展延伸服务。支持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内容,把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兼具兜底保障和辐射周边为居家和社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医疗康复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底之前)

制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制订具体的操作方案,申报实施项目。

(二)组织推进(2020年9月-2022年3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督办和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2022年4月-10月)

各责任单位形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成果,接受民政部、财政部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推广(2022年11月-12月)

推广一批服务内容实、覆盖面广、社会参与度高、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成功典型,引领和推动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研究开展试点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二)强化投入保障。逐步加大财政经费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方面的投入,并确保每年55%以上的本级留用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试点资金保障机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要加大创新推动的投入力度,形成多元投入格局,确保养老服务资金需求。

(三)强化要素支撑。各县(市、区)要通过划拨、借用、租赁等方式,整合旧办公楼、老厂房、社区用房等各类国有资产,着力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场所问题;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有条件的地方要选择一批生态良好、交通便捷、靠近公共服务中心的场所建设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新建敬老院的乡镇要将闲置的敬老院旧房改建为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要将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同规划、同布局、同建设。

(四)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挖掘推广一批特色亮点,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浓厚氛围。要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强化监督检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跟踪指导,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专项考核的方式,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和成效落实。

附件:承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承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试点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

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依托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试点工作督查指导和过程管理。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

2.严格资金管理

制定试点工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试点补助资金管理规范,执行进度符合试点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6月

(二)

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基本服务制度

1.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

全面开展辖区高龄、失能(伤残)、贫困、计生特殊家庭、空巢(独居、农村留守)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的筛查摸底,全面掌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9

2.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

开展老年人基础数据采集和服务商信息采集工作,开发软件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预测、调度、服务评估等,实现对全市老年人基础信息及服务的精准掌握、对养老服务的精准送达、对养老服务的过程监管和评估,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精准服务和政府补贴提供依据。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12

3.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抽样调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实现保障标准差别化、服务组织多样化、服务供给多元化,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计生特殊家庭、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12

(三)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及医疗服务设施。

鼓励各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企业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融合,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实现“一县一主体,服务全覆盖”;对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投资兴办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2.打造品牌化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

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和打造1家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连锁企业或社会组织,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建立养老服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具有引领性的知名企业或机构落户承德。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3.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专项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低偿或有偿、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或品牌养老企业嵌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健康、文化、娱乐、维权等基本社区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等专项服务。探索开展医养结合、家政服务“3+X”、时间银行、家庭照护床位等创新服务。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8

(四)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发展

1.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运营市、县(区)两级智慧养老和医疗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到2022年,建立由老年人提出服务需求、服务商提供专业服务、平台进行服务的完整服务链条,打造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通过整合通讯网络、智能呼叫、互联网等手段,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物流配送和紧急救助等居家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8

2.建立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企业及医疗机构信息数据中心

依托政府信息化云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共享平台,建立老龄人群和养老服务企业信息数据中心,畅通需求和供给之间的沟通对接渠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12

3.推广智能穿戴设备

为享受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空巢、独居、失智以及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一键通”、信息手环、定位手机、紧急呼叫器、红外线报警器等智能服务工具,鼓励运营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配发健康手环、健康腕表等可穿戴监护设备,实时监控老年人身体状况、生活状况,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创造条件。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五)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护理人员能力提升

鼓励中职学校开设养老类专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人才支持;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引进养老服务人才,支持其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特点开展岗位培训,提高服务老年人的能力;组织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推动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技能和业务水平,力争每年培训100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实施,长期推进

2.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以创建“时间银行”品牌为抓手,探索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公益慈善等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各类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加强志愿服务人员专业培训,逐步建立养老志愿服务积分制度。

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六)

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

1.强化基层医养服务

推动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建立社区护理站或医养结合示范点,推进医疗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居家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养签约服务,到2021年,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实现全覆盖。

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2.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计生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做好体检、上门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

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12

3.增强基层医护能力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为有特殊困难和客观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捷化的医疗护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的范畴。

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4.推进康养产业发展

编制《承德市绿色食品及生物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依托承德卓越的生态环境、绿色食品、中药材及地标产品资源优势,把握健康中国、京津冀协同发展、5G应用、高铁时代等重大发展机遇,围绕健康农业、健康制造及健康服务三大领域,全力推进绿色食品及道地药材基地、健康制造产业新高地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建设,全面构建食、药、医、健、管、游“六位一体”融合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引进中国人寿、合众优年等养老品牌到承德落户,建设既不脱离社会,又独立开放的老年康养社区。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

(七)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

1落实服务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行业已发布的标准,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定期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12

2强化服务监督

制定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和责任制度规范,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12

3.开展需求评估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医疗机构开展评估,实现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全覆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精准服务和政府补贴提供依据。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12

(八)

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套建设指标的,由所在地政府通过整合资源、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予以配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实施,长期推进

2.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加大政府投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等规范标准,以街道为单位,各县(市、区)各新(改)建1所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3.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以社区居委会或大型生活小区为单位,新(改)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落实服务的末端网点和服务配送的支援网点。到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4.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

为改善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约2000个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九)

构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格局

1.积极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配餐中心和老年助餐点建设,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卫生营养的助餐送餐等服务。2020年,高新区、平泉市率先开展养老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配餐助餐服务运营管理模式,到2022年初步形成“餐饮服务商+社区配送+老年人家庭”的助餐服务网络。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12

2.探索“三社”联动养老服务模式

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打造为老服务队伍,形成“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民政局、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12

3.探索“双工”联动养老服务模式

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社会组织为枢纽,社会工作者联动志愿者,并整合社区商户、本地居民及高校学生等义工资源,探索“社工+义工”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12

4.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发挥物业企业现有设施和人员优势,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家政、维修等养老服务,在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同时,也为物业企业增值找到新途径。

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12

(十)

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发展

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在行政村或较大的自然村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村级服务站,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养老点、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发挥村“两委”作用,通过制定“关爱地图”,建立农村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定期上门巡访制度。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2.鼓励敬老院开展延伸服务

支持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内容,把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兼具兜底保障和辐射周边为居家和社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医疗康复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6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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