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696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20〕42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市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承德市滦河、武烈河干流(市管河道)防洪整治工程规划>的请示》(承水规[2020]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2025年,滦河干流城市规划区(包括承德县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重点城区提高到30-50年一遇;农村区域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武烈河干流城市规划区双峰寺水库下游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上游达到20年一遇。2035年,通过在滦河流域上游建设调蓄工程,并与现有庙宫、双峰寺水库联合调度,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滦河干流城市规划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城区提升到100年一遇。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河道宽度:河道规划堤线基本沿现状河流走势布设,在充分考虑规划河段行洪能力及上下游、左右岸土地利用的基础上,确定滦河干流双滦区段河道规划宽度250-300米、高新区段280-350米、承德县300-320米;武烈河干流双峰寺水库库区上游规划河宽170米,水库坝址下游规划河宽170-200米。
三、《规划》是规范、指导滦河、武烈河干流(市管河道)防洪体系建设和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市区及有关县、区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控制条件,各有关县区、有关部门在进行涉河建设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和要求建设。
四、《规划》范围内的滦河、武烈河两岸是承德市域内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的区域。《规划》的实施,对保障滦河、武烈河市管河道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县、区和部门要加强协作、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双桥区、双滦区、承德县、兴隆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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