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345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民进河北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下民办幼儿园面临的问题及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有效地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满足了广大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各级各部门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应对举措,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的要求,努力保证教育事业的稳定。支持民办教育生存和发展,帮助各类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渡过因疫情带来的难关是教育职能部门的责任,我市将依据法律法规,从职能、权限范围内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名民教育发展。
一是根据上级批准民办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育、幼儿园正常开园的时间,适当推迟对教育学校(机构)的年检时间,对于限期整改的培训机构和幼儿园适当延长整改期限。
二是对各类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校舍来源性质、教职工数量、社保缴费、纳税情况、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底数。在政府统筹协调下,积极跟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民办培训机构、幼儿园困境和诉求,促进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和幼儿园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落实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争取各有关部门充分考虑疫情带来的困难,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阶段性优惠政策;争取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和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租赁用于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的,能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减免租金。
三是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普惠园奖补政策的落实。2019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支持各县区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设定标准和范围,所需资金可以从中央和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鼓励对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予以补助,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标准,可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通过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普惠园奖补政策落实,帮助普惠园渡过难关。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领导签发:郭士刚
联系人及电话:于洪波 0314-2051358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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