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34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636号提案的答复
2020-07-27   15时25分 浏览次数:

冯月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接送站规范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办接送站的建议,一直以来,我市坚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7]4号)要求,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同时,根据《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党(2019)3号]要求,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是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

二、出台办法和配套规范

“小饭桌”关系大民生,“小饭桌”的安全有序发展关系众多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于2019年8月27日出台了《承德市“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2个配套规范文件。《办法》明确了“小饭桌”的行业标准和开办条件,突出了开办者的责任,厘清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体现精简、高效、便民原则,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办法》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应急、卫健、公安、住建等部门制订了《承德市“小饭桌”开办指导规范》。

二、《办法》及《规范》落实情况

    (一)组织集中培训。201910月9日,组织召开了承德市“小饭桌”规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应急、公安、行政审批、环保、城管、乡镇(街道)主管人员共300余人参加的“小饭桌”培训会议。同时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方便群众办事并减轻基层负担,统一印制了“小饭桌”开办申请书、承诺书、托管协议、公示卡、宣传海报、公示栏等7种示范文本,并及时免费分发到县区局和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联合行动。及时下发了承德市“小饭桌”规范治理联合行动实施方案》,自去年十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一是“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服务管理体制逐渐形成,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得到明确,服务缺失管理缺位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通过联合治理行动,培训“小饭桌”从业人员2847人次,通过电视、报纸、海报等形式宣传1831次,“小饭桌”开办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加强。三是安全状况得到改善。按照各部门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927人次,检查小饭桌940家,排查隐患675个,责令整改397家,立案5起,取缔22家,发放“小饭桌”开办信息公示卡217家。

通过2019年一年的不懈努力,承德市“小饭桌”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房屋质量安全等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小饭桌”的整体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学生家长的充分肯定。2019年12月24日,被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第三批政策创新案例”。

2020年,我市将继续做好“小饭桌”的规范治理工作,建立“小饭桌”长效监管机制, 推动《办法》有效实施,让“小饭桌”真正成为百姓的“放心桌”。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领导签发:杨春武

联系人及电话:于洪波   0314-2051358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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