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343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李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与意识形态一起抓,主动出击积极化解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所带来的群众负面思想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区域限行的通告》采取两点限行措施。一是在中心城区对4.5吨及以上货运机动车常态化实施24小时禁止限行,依法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二是在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预报时,启动机动车全天24小时按单双号禁限行;在承德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度以下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时,解除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三是在全市所有建制城市实行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无标车(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禁行。在启动限行前我市利用媒体、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第一时间告知广大驾驶人。目前,我市尚未接到有关于常态化限行所导致群众负面情绪的相关信息反馈。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领导签发:宁金龙
联系人及电话:于洪波 0314-2051358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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