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342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931号建议的答复
2020-07-27   15时19分 浏览次数:

崔海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承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抽调人员成立综合协调机构,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

一、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转发、印发《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承德市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复工复产企业防控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企业督导检查防控工作,市四大班子领导认真落实包联责任,及时到所包联企业检查指导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各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组织管理、人员筛查、环境整治、防控物资等措施,尤其是在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做好工作场所防控、指导员工个人防护、做好异常情况处置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督导服务,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为安全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及时组织县市区对规上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实行台帐式管理,按规模分行业加强调度,并及时成立督导服务工作组,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对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县市区成立47个工业企业督导服务组,逐企业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防护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以及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市工信局建立复工复产进度日报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通报全市及各县(市、区)复工复产情况,促进县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落实惠企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我市积极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资金支持的通知(财金[2020]5号)、《河北省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十条税收措施》、《承德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各项惠企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确保企业及时悟透政策、利用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全力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兴隆县、围场县、滦平县、承德县等县市区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延贷续贷等政策措施,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初步确定符合复工复产专项流贷、疫情防控应急贷款、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1个,明确贷款需求58.7亿元,已为40余家企业协调解决贷款1.84亿元。

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截至3月15日,全市36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工企业363家,开工率为99.7%。返岗人员8.87万人,占正常生产情况用工人数的97.5%。

从企业规模看,超100亿元2家,复工率100%;超50亿元企业6家,复工率100%;超10亿元企业20家,复工率100%;超亿元企业142家,开工率100%。

口罩生产类有承德六禄工贸有限公司和承德大地服装服饰有限公司2家企业;医药、医疗设备类有承德燕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天源药业有限公司、承德奇滦中药饮片加工有限公司、宽城升华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5家企业。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领导签发:李晋宇

联系人及电话:于洪波       0314-2051358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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