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341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陈凤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立幼儿园建设和私立幼儿园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两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资源加速扩充,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保教质量逐步提升。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99所(在园幼儿80057人,教职工7561人,其中专任教师490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8.9%。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逐年提升,老百姓“有园上、上好园”的朴素愿望正在逐步得以实现。但学前教育仍是全市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优质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64.9%,与我市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80%的目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2020年继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将学前建设工程列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工程之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现“双普”目标
一是抓普及,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020年我市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7所,新增学位1500个,进一步提高普及率,继续解决“入园难”问题。二是抓普惠,扩大普惠性资源。2019年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9]19号),为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加速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回收的力度,2019年我市回收小区配建设幼儿园36所,回收后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了县城以上学前教育资源。2020年我市将回收10所小区配建幼儿园,补齐城市和县城公办和普惠幼儿园的短板;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所,让孩子们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解决“入园贵”问题;到年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完成公办园占比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的任务目标。
二、落实“两个”体制
一是管理体制。明确和落实县级政府落实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做好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体责任。二是办园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不仅坚持政府举办公办园,也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普惠性民办园,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目前,丰宁县、滦平县、高新区已成功引进知名品牌教育集团承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我市办园体制的创新提供了可参考模式。
三、加强“三项”保障
一是经费保障。落实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完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2019年我市已出台幼儿园办园生均经费标准,市本级已经得到落实,部分县区因县财政能力有限还没落实,2020年我们将督促没有落实的县区参照市本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均经费标准,保障公办园稳定的经费来源。二是人员保障。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为各公办园、乡镇中心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村幼儿园配齐教职工。目前我市县城以上幼儿园教师配备已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三是待遇保障。对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目前承德县已经实现聘用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四、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
一是严格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民办幼儿园办园资格年审制度,县区教育局每年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审,对办园水平下降,社会反映不好的取消办园资格。二是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充分发挥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优质管理资源和教研指导作用,通过派驻公办教师、培训老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与扶持。自2018年开始,我市第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针对民办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已开始了教师培训和入园指导工作,有效提升了民办园管理和保教水平。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领导签发:郭士刚
联系人及电话:于洪波 0314-2051358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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