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20〕18号)的文件精神,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我市现已开通两种申领渠道,一是通过河北人社APP客户端申领,二是携带社保卡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领取。参保缴费不满1年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按照我市低保标准发放,每月650元,可以领取6个月,每人可以领取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按照冀人社发〔2020〕18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发放,每月658元,可以领取6个月,每人可以领取一次。详情咨询2025053,社保局四楼5.6号窗口。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