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0-2326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事项名称: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二、适用范围:个人(宽城县籍除外)
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第三条、第四条
四、实施部门及机构: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河北省承德渔港监督处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承德市开发东区大石庙镇承德市农业农村局院内3号楼224室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第三条、第四条
八、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4、《内河渔船船员适任考试发证申请表》(新办)或《内河渔船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审证申请表》(换发或补发);
5、《渔业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
九、办理方式
当面提交
十、办理流程及描述
十一、特别程序及标准: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
十三、结果送达:当面或邮寄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承德市开发东区大石庙镇承德市农业农村局院内3号楼224室
(二)电话咨询:0314-2536261
(三)网上咨询:nyncj.chengde.gov.cn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0314-2536261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536039
(三)网上监督投诉:nyncj.chengde.gov.cn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