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0-2288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市建发〔2020〕31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1—5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为及时通报交流工作进展,督促进展较慢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尤其是经济指标“双过半”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2020年1-5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心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
(一)年度任务目标
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958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1044套。
(二)工作进展
截至5月底,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958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住房1044套。
棚改新开工进展情况表(套)
县 区 | 任务量 | 完成量 | 完成率 |
滦平县 | 958 | 958 | 100% |
棚改基本建成进展情况表(套)
县 区 | 任务量 | 完成量 | 完成率 |
滦平县 | 468 | 468 | 100% |
双桥区 | 576 | 576 | 100% |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推动,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具体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市级负责全市工作统筹推进,确定县(市、区)目标任务;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地块、落实主体单位、推进项目进度。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2.做好项目储备,为争取资金创造条件。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组织做好全市棚户区摸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目申请纳入年度国家棚改计划,为争取国家、省的各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棚改专项债券做好基础工作,与发改、财政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争取各项资金,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3.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建设水平。各县(市、区)合理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做好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只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特别是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回迁安置项目要严格按照签订协议履约,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4.做好安全管理和审计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应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管理,确保棚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各县(市、区)应将公租房安全使用事项纳入租赁合同,确保公租房使用安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反馈,同时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二、城中村改造工程
(一)年度任务目标
全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5个。
(二)工作进展
截至5月底,全市城中村启动项目5个,启动的项目正在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城中村启动进展情况表(个)
县 区 | 任务量 | 启动量 | 启动率 |
双桥区 | 2 | 2 | 100% |
高新区 | 1 | 1 | 100% |
营子区 | 1 | 1 | 100% |
滦平县 | 1 | 1 | 100% |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是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资金区域平衡方案,负责组织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实施。
2.加强督导调度。我局对各县(市)、区的改造工作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召开调度会、月通报、督查、约谈等方式督促工作进度。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四个清单”,确保已经启动的项目尽早开工、按期交付使用。
3.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管理,确保城中村改造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严格履行转用、土地出让或划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一)工作进展
2020年,我市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59个。截至目前,全市11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59个项目具备开工条件,76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5个项目正在进行财政评审,4个正在进行业主自筹。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排名表
县(市)区 | 宽城县 | 丰宁县 | 双滦区 | 围场县 | 隆化县 | 双桥区 | 滦平县 | 兴隆县 | 营子区 |
年度任务数 | 32 | 25 | 5 | 43 | 59 | 30 | 42 | 18 | 5 |
完成立项启动 | 32 | 25 | 5 | 43 | 59 | 30 | 42 | 18 | 5 |
已开工项目 | 32 | 25 | 5 | 26 | 18 | 9 | 0 | 0 | 0 |
完成立项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开工率 | 100% | 100% | 100% | 60% | 31% | 30% | 0% | 0% | 0% |
(二)存在问题
虽然,全市旧改工作推进积极有序,但个别县区没有充分借鉴去年工作“前松后紧”的教训,仍存在组织工作缺乏有效措施,组织乏力,工作推动不快,前期准备工作拖拉等问题,将会影响全市重要时间节点任务的完成,并影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全省的月排名。
(三)下一步要求
1.加快推进项目开工。个别县区要加快项目评审、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已经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县区,要加快施工合同签订、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备案和施工许可办理工作,尽快开工。
2.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各县(市、区)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结合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疫情期间的开工、施工管理。
3.规范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省级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资金留置、挪用问题。
4.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信息系统是考核的主要数据来源,各县(市、区)要加强工作信息录入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更新相关工作数据,真实反映当月工作进展。
四、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一)年度目标
2020年安排市中心城区完成104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其中,双桥区100个小区,达到四级服务标准50个;双滦区4个小区,全部达到五级服务标准。
(二)工作进展
2020年,中心城区计划完成104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其中,双桥区100个小区,达到四级服务标准50个;双滦区4个小区,全部达到五级服务标准。目前双桥区100个小区中,有30个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提升工作与老旧小区改造、“三供一业”物业移交工程相结合,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对小区内部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移交所属镇、办事处进行管理,由镇、街道办事处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后,选择适合各小区实际情况的物业管理模式。3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有9个小区进场施工;“三供一业”中居宅路南、路北小区物业移交工程也正在施工中。双滦区4个小区均已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改善提升工程均已进场施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差。小区普遍存房屋年久失修、设备设施老化、环境卫生脏乱差、道路破损严重、停车难、绿化不足、通信线路乱拉等诸多问题。二是资金困难。老旧小区基本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础设施老化严重,又无专业物业公司管理,紧靠政府每年投入部分资金难以满足小区日常管理、各项设施维修等所需资金缺口。
(四)下步工作要求
尽快完成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修订工作,督促两区理顺管理机制,出台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做好物业提升工作。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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