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0-228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1—4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2020-05-08   11时28分 浏览次数:


 

 

 

承市建发2020〕25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1—4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为及时通报交流工作进展,督促进展较慢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1-4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心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

(一)年度任务目标

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958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1044套。

(二)工作进展

截至4月底,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340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住房576套。未开工的项目均已做好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棚改新开工进展情况表(套)

县  区

任务量

完成量

完成率

滦平县

958

838

87.5%

棚改基本建成进展情况表(套)

县  区

任务量

完成量

完成率

滦平县

468

468

100%

双桥区

576

576

100%

(三)存在问题

因国家棚改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取消政策性贷款支持,同时要求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使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筹建困难,部分原计划改造项目无法启动。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推动,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具体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市级负责全市工作统筹推进,确定县(市、区)目标任务;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地块、落实主体单位、推进项目进度。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2.做好项目储备,为争取资金创造条件。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组织做好全市棚户区摸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目申请纳入年度国家棚改计划,为争取国家、省的各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棚改专项债券做好基础工作,与发改、财政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争取各项资金,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3.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建设水平。各县(市、区)合理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做好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只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特别是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回迁安置项目要严格按照签订协议履约,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4.做好安全管理和审计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应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管理,确保棚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各县(市、区)应将公租房安全使用事项纳入租赁合同,确保公租房使用安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反馈,同时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二、城中村改造工程

(一)年度任务目标

全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5个。

(二)工作进展

截至4月底,全市城中村启动项目5个,启动的项目正在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城中村启动进展情况表(个)

县  区

任务量

启动量

启动率

双桥区

2

2

100%

高新区

1

1

100%

营子区

1

1

100%

滦平县

1

1

100%

(三)存在问题

因城中村改造项目要求资金自平衡持,同时要求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使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筹建困难,部分原计划改造项目推进艰难。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城中村改造任务已分解,我局对各县(市)、区的改造工作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召开调度会、月通报、督查、约谈等方式督促工作进度。同时印发2020年安居工程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出台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四个清单”,确保列入省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工。

2.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城中村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各自的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城中村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政府是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资金区域平衡方案,负责组织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实施。

3.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管理,确保城中村改造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严格履行转用、土地出让或划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手续。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工作进展

截至4月底,全市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的行政村2430个,设置垃圾收集点8959个,已建成垃圾中转站108座,配置非露天垃圾池和垃圾箱42957个,配备清运、转运车辆7899台,配备保洁员1.7万余人,225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基本治理,占村庄总数的92%。

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统计表

县市区

村庄数量(个)

已建成垃圾中转站(座)

已配备垃圾收集点(个)

已配备收、转运车辆(台)

实施垃圾分类村庄(个)

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村庄(个)

按要求配备保洁员村庄(个)

保洁员数量(人)

专业公司保洁村庄(个)

双桥区

48

51

72

116

48

48

48

48

48

高新区

35

4

357

45

35

35

35

100

35

双滦区

63

1

738

57

6

63

63

219

63

营子区

13

0

262

11

1

13

13

84

13

御道口

20

0

0

0

1

20

20

49

20

承德县

378

5

1191

1276

43

378

378

1043

341

丰宁县

309

5

1250

3935

3

309

309

6455

279

滦平县

200

0

618

50

7

200

200

1711

200

宽城县

205

6

349

82

6

205

205

1100

185

隆化县

345

4

710

1312

20

345

345

1385

345

平泉市

213

19

2963

341

18

213

213

1210

202

兴隆县

289

6

289

319

75

289

289

1500

289

围场县

312

7

160

355

81

281

312

2472

209

合  计

2430

108

8959

7899

344

2399

2430

17376

2229

2020年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垃圾中转站(座)

收、转运车辆(台)

生活垃圾治理体系覆盖率(%)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个)

发现问题(个)

任务量

完成量

任务量

完成量

任务量

完成量

双桥区

0

0

0

0

100

0

0

0

高新区

0

0

0

0

100

0

0

0

双滦区

0

0

0

0

100

0

0

0

营子区

0

0

0

0

100

2

0

0

御道口

0

0

0

0

100

0

0

0

承德县

0

0

0

0

58

0

0

1

丰宁县

3

0

57

0

68

0

0

0

滦平县

0

0

42

0

100

0

0

1

宽城县

4

0

67

0

90

0

0

0

隆化县

13

0

26

0

90

0

0

0

平泉市

0

0

0

0

91

0

0

1

兴隆县

6

6

51

0

82

0

0

1

围场县

0

0

1

0

55

0

0

1

合  计

26

6

244

0

87.2

2

0

5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区因没有配齐满足需要的收转运设施设备和保洁人员,生活垃圾日常收运不及时,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围场县、承德县等县(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覆盖范围较低,距年底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的目标差距较大。

(三)下步工作要求

1.持续开展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排查清理力度,深入查找垃圾清理盲角、死角,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倒逼大排查大清理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确保不出现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加快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按照《2020年承德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加快26座中转站项目建设和收运、转运车辆配备,确保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没有上报中转站建设任务的县,要瞄准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要求,加快布局建设中转站,加快提升转运能力,确保实现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目标。

3.提升全域专业化公司覆盖范围和成效要通过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制度,提升垃圾治理的专业化、正规化管理水平,确保运营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保洁稳定。兴隆县、宽城县、平泉市、丰宁县、围场县要在已有第三方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扩大第三方覆盖村庄范围。

4.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源头减量化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双桥区、双滦区、滦平县作为省级示范县(区),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途径。其他县(市)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行政村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完善垃圾分类处置的设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推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四、老旧小区改造

(一)工作进展

2020年,我市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59个。截至目前,全部完成立项和改造方案备案工作,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6个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围场县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较快,项目已开工建设。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排名表

县(市)区

围场县

隆化县

双滦区

双桥区

滦平县

兴隆县

丰宁县

宽城县

营子区

年度任务数

43

59

5

30

42

32

25

18

5

完成立项启动

43

59

5

30

42

32

25

18

5

已开工项目

4

0

0

0

0

0

0

0

0

完成立项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开工率

9%

0%

0%

0%

0%

0%

0%

0%

0%

(二)下一步要求

1.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各县(市、区)要以5月底前开工率达到80%,6月前全部开工”为目标,加快工程设计、项目评审、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已经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要加快施工合同签订、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备案和施工许可办理工作;要与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信等专营单位积极对接,协调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保障改造效果,减少扰民。

2.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各县(市、区)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结合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疫情期间的开工、施工管理。

3.规范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省级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资金留置、挪用问题。资金应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条款及时支付,资金支付时,可按照省级以上资金优先支付的办法,优先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补助(奖励)资金。要密切关注国家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为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做好准备。

4.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信息系统是考核的主要数据来源,各县(市、区)要加强工作信息录入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更新相关工作数据,真实反映当月工作进展。

五、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一)工作进展

市物管办已经完成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为促进小区提升工作,3月中旬,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小区提升工作调度会,对双桥、双滦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双桥区、双滦区已经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提升项目台账建立工作。双滦区4个小区均已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二)存在问题

受疫情因素影响,各县市区负责物业管理的同志大部分在防控一线,导致前段时间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步工作要求

要按照年度总体任务不变,确保全面完成的总体目标,抓好市中心城区物业提升工作。尽快完成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修订工作,督促两区理顺管理机制,出台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做好物业提升工作;根据疫情情况,采取视频调度、集中调度或现场调度等方式进行工作调度指导。

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工作

(一)整体情况

1.来访情况

各县(市、区)共发生进京、赴省、到市访23批次,进京集体访1批次,赴省个人访4批次,到市集体访10批次,到市个人访8批次。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1批次,反映商品房延期交房问题2批次(双滦区状元府、高新区银河丽都)。其中进京、赴省、到市访较少的县(市、区)有平泉市0批次,隆化县0批,围场县0批次,较多的有高新区、丰宁县、滦平县。

2.上级部门交(督)办来信、网上信访情况

各县(市、区)住建局共接到上级交(督)办来信、网上信访事项7件次(围场县4件次、高新区2件次、兴隆县1件次),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3件次,延期交房问题3件次(围场县金满家园、鱼阳三期),房屋质量问题1件次。

(二)下步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进一步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加大协调处理力度。同时,加强信访隐患排查,重点是越级集体访隐患、群体性事件苗头,并立足于解决问题,确保完成年内积案清零的任务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海绵城市建设

(一)进展情况

 1.规划编制情况。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9号要求,各县区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截至目前,高新区、双桥区、营子区、滦平县、承德县、兴隆县、宽城县7个县区已经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双滦区、平泉市、隆化县、围场县、丰宁县尚未完成。

 2.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情况。2020年,将对承德一中、石油学校、旅游学院三处示范点进行海绵设施改造,对三所高校校园内破损的3376平方米道板改造成透水铺装。目前已取得投资计划批复。

    (二)下步工作要求

    尚未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道路建设等工作,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到实处。

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一)工作进展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底,要建设完成不少于20平方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双桥区、双滦区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平泉市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不少于4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滦平县、宽城县、承德县、兴隆县、隆化县、丰宁县、围场县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不少于2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前期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共启动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项目5项,项目规模约16.3公里。其中滦平县2.7公里,已完成主体建设;高新区12.5公里,已完成4.8公里;兴隆县1公里,已完成招标。宽城县谋划管廊项目0.9公里。其他县区尚无进展。

(二)下步工作要求

滦平县、高新区、兴隆县要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进展,确保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他各县(市、区)要加大谋划力度,尽快落实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市、区)的管廊建设任务。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8日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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