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6935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2020〕-26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承德市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19﹞1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要点》(冀发改农经﹝2019﹞457号)要求,凝聚部门合力共同打通在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组织好产销对接,切实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对贫困地区旅游服务消费,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行动要点。
一、进一步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规模
1.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消费扶贫相关部署。推动省发改委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有效落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并推介一批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消费扶贫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消费扶贫“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消费扶贫论坛。(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2.加大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力度。组织引导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各级财政部门汇总预算单位预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比例,指导本级预算单位在国家扶贫832农副产品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国家扶贫832农副产品销售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继续组织市直机关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向直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签订长期购销协议。各级扶贫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争取将更多的农副产品列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积极扶持我市贫困县的供应商入驻国家“扶贫832平台”,为我市贫困县农副产品销售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执行消费扶贫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通过“扶贫832平台”电商平台,实施网上直接采购,优先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按时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确保取得政策实效。2020年力争国家和省级贫困县扶贫产品认定全覆盖,并大力推动非贫困县区供应商积极参与扶贫产品认定。(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直机关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3.建立京津冀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把消费扶贫作为京承、津承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瞄准北京、天津市消费市场和消费群体,依托北京消费扶贫产业双创中心、新发地扶贫农产品展销专区、河北品牌农产品(北京)展示中心及天津等直销平台,协调京津两市及帮扶区组织开展受援县农产品进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军营“五进”活动,建设援受双方产销一体化平台。争取京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大型国企等集中采购我市贫困地区农产品,引导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在京津设立消费扶贫专柜,参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打造统一标识的扶贫产品。积极与京、津两市大型商超、批发零售企业、连锁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对接,达成产销合作。2020年京津消费扶贫金额达到5亿元,带动贫困群众2万人以上。(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供销社、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4.鼓励引导学校、医院食堂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深入开展“农校、农医对接”消费扶贫行动。建立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校、农医合作,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大采购量,开展面向学校、医院的订单农业。全市教育、卫健系统设有食堂的各级各类学校、医院采购食堂原材料时,在符合政策规定、质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优先选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020年选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比例达到10%。(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5.积极推动国有、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继续组织开展“千企帮千村”消费扶贫行动,采取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客源输送、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搭建电商销售平台、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等多种形式,继续动员一批国有、民营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产销对接关系,面向贫困地区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鼓励国有、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方式,优先采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滞销的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国有企业发挥专业化运作优势、民营企业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打造优势品牌、提高附加值。2020年组织消费扶贫产品展示活动4次,在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中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工商联的执委以上会员企业和直属商协会知晓“全覆盖”。(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6.鼓励各级工会、群团组织和妇联开展多种方式消费扶贫。各级工会组织通过职工服务网、承德工会、承工惠及各级工会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向广大职工会员宣传推介贫困地区产品,动员职工扩大产品消费,积极与商家合作开展工会卡普惠消费。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发挥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开展“我为家乡农产品代言”活动,利用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知名度。依托青联、青企协、青年文明号等团属资源,打造网络销售对接平台,通过微商代卖、定点采购等方式助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流通。发挥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等作用,号召女企业家、女带头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7.积极推动军队参与消费扶贫。结合军队帮扶工作,号召驻承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地区部队继续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积极开展军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工作,研究探索依托地方政府优先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纳入筹措体系的措施办法,推动军队消费扶贫延伸拓展。(承德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8.引导和动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通过组织发动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慈善组织利用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动员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市民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二、进一步打通贫困地区产品流通和销售“瓶颈”
9.加大对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建设“承德山水”电子商务网站,实现农副产品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产品追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在有条件的镇村建设电商服务站,搭建“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的产销对接平台。支持神栗、怡达等本地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和“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推动我市农产品的销售。引导我市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企业合作,设立承德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开展2020年度电商扶贫日公益活动,组织电商、超市、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参加,帮助贫困户销售农畜产品。支持各大超市、本地电商销售平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消费扶贫专区,为贫困地区农特产品销售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和旅游资源宣传推介,加快培育邮政寄递与农产品电商协同项目,多措并举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解决好农畜产品销售难题。2020年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40个,设立承德扶贫专卖店15个。(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社、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通信办、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0.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短板”。认真落实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等,在贫困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农产品集配中心等,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寄递等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流通成本。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启动“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农村寄递物流网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1.积极宣传推介我市农产品。鼓励贫困地区参加中国廊坊农交会、农业嘉年华(北京)、中国国际农交会、博览会等各类影响力大、展示推介效果明显的农业展会,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组织参加“京洽会”“津洽会”等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免费设立贫困县特色农产品展区。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产品销售方面的影响,开通网上抗疫情产销对接专区,公布热线电话和对接方式,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与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社、农户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发展定制型消费扶贫。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展1次产销对接活动,全市累计15次。(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2.充分发挥政府收储体系作用。加大政府收储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粮食储备体系,引导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积极收购本地符合国家标准的玉米,并在年度轮换计划中明确,以此带动贫困地区粮食销售。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贫困地区优质特色粮油产品展销会,争取更多免费展位和布展,组织更多贫困县的合作社与企业参加。2020年收购贫困地区玉米不低于当年轮换计划总量的80%。(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旅游等服务供给质量
13.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和水平。立足“一环六带”产业布局和“五个百万”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菜、食用菌、中药材、马铃薯、杂粮杂豆等特色高效作物及肉牛、肉羊、奶牛等草食畜牧业,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提升扶贫产业质量水平。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支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水平。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贫困地区县域、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产业园区集聚,配套建设一批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贫困群众分享消费扶贫红利提供支撑。2020年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个,现代农业精品园区9个,着力打造销售收入超10亿元农业产业集群5个。(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4.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贫困地区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提升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安全水平,推动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促进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优质优价。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农产品自检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质量安全。2020年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7%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整体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5.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集中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高农产品中高端市场占有率。建设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农业精品园区,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和水平。2020年支持30家行业领军企业和30家创新成长型企业,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6.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营造“京津水源地、承德好产品”生态健康安全的农产品美誉度,打造“承德山水”区域品牌。积极发展马铃薯、胡萝卜、苹果、谷子等功能农业,打造功能农业品牌。开展品牌认证和形象设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县域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全市力争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件、地理标志产品达到27件。(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7.加大先进技术和成果推广力度。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示范推广力度。2020年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70项以上。(市科技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8.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争取贫困地区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争取贫困地区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发挥优势特色,增加当地优质粮油产品,带动农民增收。2020年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9.继续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开发丰富的乡村旅游产品,着力培育精品民宿、旅游小镇、房车营地、艺术公社、康养农业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继续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创建”行动,筛选一批业态产品新、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基础设施优、服务水平高的乡村旅游重点村,参与评选2020年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组织举办乡村旅游疫后启动活动,策划乡村旅游精品主题线路,推出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及优惠措施,培育乡村产品示范标杆,推出一批优质乡村旅游产品,打造承德乡村旅游系列品牌。(市旅游和文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20.大力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依托我市旅游资源,创新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方式,创建典型示范,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制定贫困地区特色旅游产品目录,引导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进行对接,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组织贫困地区从业人员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开展乡村旅游客房服务员、农家菜厨师、餐饮服务员技能大赛,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动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营销、服务和管理指导。在旅游资讯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景区官方网站、旅游企业网站等设置旅游扶贫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媒介,全面深入介绍乡村旅游产品及活动。2020年培训旅游从业人员400人次,线上线下推介乡村旅游产品及活动4次。(市旅游和文化局、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1.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加快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等基础设施,以及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宾馆等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体验度。推进贫困地区“旅游厕所革命”,依托国家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建设旅游厕所,实施旅游厕所建设台账式管理。2020年全市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100座。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引导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逐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相结合,加强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环境卫生等基础条件。2020年全市建设各级农村公路630公里,新增18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市旅游和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22.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劳务消费。积极发挥京津冀劳务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实现劳务协作精准对接。落实京津冀省际间、贫困县与援助地劳务协作协议,鼓励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就业扶贫载体等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依托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和双方贫困劳动力信息系统,建立我市输入京津贫困劳动力资源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建立跨区域劳动力信息协同和发布制度,适时举办劳务协作工作交流会和线上线下联合招聘活动,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促进转移就业。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贫困地区发展家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乡村旅游、服务业人才以及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提高贫困人口技能。对输出到京津和其他地区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与京津联合组织大型扶贫招聘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通过网站、公众号、APP发布京津扶贫岗位信息,促进贫困劳动力到京津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宣传考核
23.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按照消费扶贫的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政策和资金项目落地落实,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好经验、挖掘好典型,及时统计消费扶贫相关数据,于12月15日前将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24.尽快复产复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畜产品销售和旅游产业影响的跟踪监测,积极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农产畜品生产基地、乡村旅游景点尽快复工复产,根据形势变化调整优化消费扶贫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影响。(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25.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河北卫视、河北日报、长城网等省级媒体加强扶贫公益广告投放的机会,积极推介我市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和服务品牌。在承德日报社、承德电视台开设的“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专栏中,刊发促进消费扶贫的新闻稿件和消费扶贫类的公益广告。与中央级、省级和京津媒体对接,重点推出促进我市消费扶贫典型做法的新闻报道。在“今日头条”上集中推送承德消费扶贫的新闻、图片、视频等相关内容,协调中新社、中国商务网等新媒体及时做好转载。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各类对接展示会,组织新闻媒体在相关版面、频率频道、网站,宣传推介我市贫困地区农产品、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26.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相关市县脱贫攻坚、东西部扶贫协作、京津冀对口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市扶贫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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