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20-2275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我市从“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多措并举、重点推进,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入手,苦练基本功,积极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切实从根本上遏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开展了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刻认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全社会形成知晓、认同、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二是多措并举,重点推进。采取多种手段,切实强化在用车辆机械监管。指导督促全市57家重点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签订环保达标公开承诺书;对重点用车单位的国三标准重型柴油车实施淘汰治理,对国四及以上的重型柴油车实施远程在线监管;定期对重点用车单位使用车辆进行抽检,确保相关车辆尾气达标排放;不断优化完善主城区、县城区重型柴油货车绕行限行线路方案,同时,着力建设货运车辆绕城通道,以切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解决好重型载货车穿城问题;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禁止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施工现场,切实消除尾气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截至目前,已完成450余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和环保标识发放工作。三是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各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断完善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管控,规范机构检测行为,严厉打击检验机构检测造假行为;对上路行驶的重型柴油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形成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测车辆5000余辆,对超标排放车辆全部进行了处罚,并下达了《承德市机动车超标排放告知单》,限期进行维修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