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0-2253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市建发〔2020〕24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防汛抢险应急预案(2020年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做好安排和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立即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有关预案、任务清单等于5月20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徐延民 电话:2021858
邮箱:cdajk2021858@163.com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7日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2020年度)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局汛期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承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承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进一步增强防汛抢险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全面防御、重点保护”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抢、救相结合,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强降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四)职责范围
负责有施工许可手续的在建工地汛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直管公房汛前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度汛工作;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汛措施和避险方案,做好人员、物资(防汛沙袋、排水工具等)准备工作;组织做好局属生产经营单位单位液化气公司的度汛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抗洪和应急抢险工作。
二、组织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成立局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关利军 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罗士学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国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树安 调研员
刘福东 党组成员
常庆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庆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国发 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刘炳瑞 市建安公司副总经理
于希龙 市建安公司副总经理
李振国 市建安公司副总经理
吴兴利 局办公室主任
白益砜 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晓辉 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林玉春 物业监管科科长
蒋春龙 安监站站长
薛晓英 公房处处长
徐晓龙 液化气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建筑业管理科、物业监管科、安监站、公房处、液化气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刘庆珍副局长担任,成员吴兴利、白益砜。
成立专家工作组,由从事勘查、设计、施工、质检、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
各成员及成员单位要服从组织、调度和指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全局防汛抢险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工作部署,负责领导、指挥、组织、调度全局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或执行防汛抗洪抢险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领导小组指示,参加应急抢险、排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撑。
安全监督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落实国家、省、市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制定局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督导局属各有关责任单位拟定专项防汛抢险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后上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核实处理灾情险情;及时汇总上报人员伤亡、灾害损失、采取的措施和防汛抢险工作进展。
局办公室配合安全监督科做好防汛工作,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指示;负责全局防汛抢险综合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做好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和应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工作;负责监督物资、设备储备到位;负责各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和调度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组建第一抢险队伍,制定房屋建筑施工防汛应急预案,负责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抢险器械、大型设备的组织和调度工作。(上报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车辆、器械、设备详单)
物业监管科制定督导方案,负责督导各县区做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度汛工作。(上报督导方案)
安监站配合建筑业管理科做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和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做好房屋在建工地汛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报在建工地详单)
公房处负责组建第二抢险队,制定公用住房度汛应急预案,组织做好辖区直管公房的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等汛期安全工作。(上报重点防汛直管公房详单及抢险预案、抢险队伍人员名单、物资储备清单等)
承德市液化石油气公司负责组建第三抢险队,制定应急预案,主要负责本单位液化气储罐站、管网、设施巡查监护和抢险任务,同时配合参加全局抗洪抢险工作。(上报抢险预案、抢险队伍人员名单、物资储备清单等)
局属其它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度汛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加强汛期安全巡查、检查
按照全局防汛抢险职责范围,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防汛抢险岗位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和灾害预防工作。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汛期安全进行巡查和检查,建立危险源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防范、抢险救援措施,对重点险工险段和重点行业领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导工作。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及时接收、发布汛情信息
接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汛情信息和汛情预警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传达。
(三)预防预警行动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河道洪水预警、沥涝灾害预警和山洪灾害预警的区域、级别,提醒各责任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抗洪抢险和排涝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处理险情灾情
1.值班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提出初步意见。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并报告双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请求组织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负责人到场会商。灾情较重或影响较大的,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承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按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同时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抢险工作目标。
(一)Ⅰ、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1.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Ⅰ、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命令后,我局随即进入紧急防汛状态,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最快的速度上岗就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部署防汛应急工作,通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核查抢险物资和器材。
2.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做出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组织调度成员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汛期安全工作。
4.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接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接到指令后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奔赴抗洪一线,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将抗洪抢险工作情况,随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Ⅲ、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Ⅲ、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命令后,立即逐级传达到每个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2.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通知应急抢险队伍做好集结准备,核查抢险物资及器材,随时集结待命。领导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岗就位,或听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
(三)指挥和调度
1.进入汛期,局属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防汛工作情况和传达汛情信息。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指令后,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结。
2.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遇有一般险情、灾情,由局领导小组指挥和调度;遇有重大以上险情、灾情,接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抢险救灾
1.领导小组组长应亲临一线指挥,组长不能亲临现场的,应指定现场指挥人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武警、部队等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并经核实后,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一般险情灾情,应立即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研究解决措施,制订解决方案;属于其他部门职责或一时难以分清职责的,应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置,我局积极协助处理。
3.当出现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施工工地出现垮塌,物业管理小区被淹,或已发生人员伤亡、被困、财产损失等重大灾情的,要立即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协调统一处置,并启动局应急抢险预案并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通知属地政府组织做好群众救援、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抢险队伍负责人要组织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当安全防护物资不足时,要向上级防汛部门请求调集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
2.领导小组现场指挥视情况决定抢险人员的进入和撤出。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六)应急结束
经请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意,领导小组组长宣布本次应急行动结束。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值守保障
1.领导小组成员手机、防汛值班室座机电话确保24小时无障碍畅通,随时接听,按指令上岗就位。
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消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应急车辆保障
局办公室在汛期(6月1日—9月15日)调配防汛抢险专用应急车辆1台,必要时要配备专职司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需调配使用,车辆车号为冀HV3137,基本保障现场巡查、检查、险情核实工作。有抢险任务时,局办公室要组织调集局属应急车辆全力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三)技术专家保障
成立局防汛专家小组,成员由宋家和、陈光、蒋春龙、李兴国、张浩男、李丰燕、吴利春组成。
险情、灾情涉及到建筑结构和建筑施工质量的,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专家到现场踏勘会商,研究论证实施方案,为灾害评估和处理提供决策建议。
(四)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三支应急抢险队伍,在汛期负责抗洪抢险任务。
1.第一抢险队负责人:张晓辉、蒋春龙
宏远建设集团公司抗洪抢险队,人数50人,由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
2.第二抢险队负责人:薛晓英、姜子栋
承德名阳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抗洪抢险队,人数26人,负责市区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
3.第三抢险队负责人:徐晓龙、张海洲
承德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专业抗洪抢险队,人数20人,负责本单位液化气储罐站、管网、设施巡查监护和抢险任务,同时配合参加全局抗洪抢险工作。
(五)物资储备保障
各应急抢险队要储备必要的抢险设备、物资、器械、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救生器材。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台账,明确物资、器材、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并保持处于良好状态和应急需要。
六、善后工作
(一)灾后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服从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命令,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自备的防汛抢险要及时补充到位。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申报。
(三)复工复产
对影响安全的水毁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力争在下次汛情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
(四)灾后重建
积极配合市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五)防汛抢险工作评价
对当年防汛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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