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17/2020-2478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文件编号: 字(2020)第1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王文龙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中心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重点民心工程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将其列入民心工程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三年改造实施方案要求,2018-2019年我市中心区已经完成309个,完成改造面积258.49万平方米、改造居民户数33312户。其中,双桥区2018-2019年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1个,改造面积64.09万平方米,改造居民户数8929户,2020年安排改造老旧小区30个,改造面积36.031万平方米,改造居民户数5296户,预计投资1.5亿元,通过改造,使这些老旧小区居住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居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抓住政策机遇,组织做好资金争取工作。双桥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受资金制约影响较大,我们抓住国家将老旧小区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中央给予资金支持的机遇,组织双桥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省级奖补资金,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2019年双桥区老旧小区改造共申请使用中央资金2907万元,省级奖补资金150万元。2020年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21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408.9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正在向发改部门积极申请。同时,市级财政2019年拨付双桥区资金2500万元,2020年拨付双桥区资金7000万元,支持双桥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加强改造后的小区物业管理。我们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要采取聘用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和社区托管等方式,加强改造后的小区物业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引进国内先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们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和改造成效,营造政府、社会、居民共同参与改造、共同缔造的良好氛围。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 22日
领导签发:刘炳瑞
联系人及电话:常亚楠 15003147888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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