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7/2020-2214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2020-04-02   16时23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能和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二)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四)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六)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乡村治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

(七)指导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增强服务功能,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品牌建设等业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九)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十)对市社所属及有关行业、学科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十一)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全省(或全国)性活动,加强各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承德市供销合作社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公文管理,起草上报各种综合性材料和市社综合性会议上的领导讲话、专件;对以市社名义发出的文件、筒报、函电等文字材料进行核稿;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及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市社综合性会议的协调组织筹备工作,并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各项决议、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文件打印信件收发、报刊订阅、机要保密、机关印章、声像资料、文书档案的统一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和使用;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或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负责来客接待服务;对系统内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社扶贫、文明村建设等具体工作;负责群来信来访的接待和信访案件的协调、督办、调查处理工作。

    (二)人事劳资科

负责社直系统干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考勤考绩和组织公务员年(中)终述职考评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负责社直系统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按期编报财务计划、财务分析及各种报表;负责全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社直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社直企业的审计工作;负责市社控(参)股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的培训;负责市社理事会资产管理、收益的收缴,市社机关办公经费筹集及支出管理

(四)综合业务科

负责编制行业支农规划,组织研究批发市场,饮食服务业发展战略,负责大型商品交易会的组织和经济协作工作;对全市食盐、烟花爆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等经管行业进行市场管理;负责社直系统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食盐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烟花爆竹等经营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打击私盐、净化盐业市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处违规运输、批发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净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五)合作指导科

指导基层供销社制定发展规划;负责并指导专业合作社建设年代表市社参与和推进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和政策的制定;指导系统社办企业发展、抓好扶贫开发、科研成果的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系统开放办社,指导农民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了解和反映社员及社员社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依照社章维护各级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基层供销社精神文明建设和咨询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任务;指导系统流通网络及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系统及市社所属企业现代流通方式的推广工作;负责经营结调整、龙头企业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推行全市系统新型经营业态发展,推广连锁、配送、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人才交流与合作,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定商流计划及统计报表的上报。

(六)合作金融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村合作金融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建设工作;组织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负责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规划使用;负责系统农村产权交易品泰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供销社系统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市社党委及相关会议的决定决议的贯彻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对市社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考察等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市社统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活动安排、检查、督办落实、总结汇报、信息反馈;负责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计划生育、统战、法制建设、职工教育等具体工作;负责党委各项评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监事会。

人员编制: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编制27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离退休干部科科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事会副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丽正门大街5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2023771

办公室负责人姓名:孟韫思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