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0-2549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03-19   12时13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历史性任务,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结合承德实际,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目标标准,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聚焦“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抓巩固、促提升、补短板、防懈怠,不断深化八措并举组合拳,全力实施七大攻坚行动,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歼灭战”、稳定脱贫“巩固战”、致贫返贫“阻击战”、合力攻坚“协作战”,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凝聚攻坚合力,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主要目标

——确保剩余4726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丰宁、围场、隆化3县高质量通过国家抽查验收;

——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大考考出好成绩;

——确保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取得“好”的等次

——确保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三、重点工作

(一)聚焦重点区域和人群,实施集中攻坚行动

1.集中攻克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针对剩余4726名贫困人口,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对一”完善帮扶举措,建立帮扶台帐,实现领导干部包联、帮扶责任人帮扶、因户因人施策“三个全覆盖”,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部达到脱贫标准。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高质量脱贫出列。

2.集中攻克薄弱区域。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对已脱贫摘帽县,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弱项,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集中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非贫困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工作指导和帮扶,确保脱贫攻坚不留死角、不落一人。

3.集中攻克特殊困难群体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和特困供养、患大病慢病或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采取综合性兜底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和低保、特困供养、资产收益临时救助等政策,进一步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管理服务,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坚决攻克难中之难。

(二)聚焦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实施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行动

4.产业扶贫保增收。制定《关于加快完善贫困地区乡村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每个贫困县重点培育发展1-3个特色农业扶贫主导产业,加快建设“一村一品”示范基地。健全完善贫困户、贫困村与扶贫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将贫困户嵌入产业发展链条,提升有效扶持覆盖面,提高产业增收占比。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8家。持续打造“承德山水”区域共用品牌,每个贫困县培育1-2个区域公用品牌。健全完善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加强光伏扶贫项目运营管理,规范收益使用分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5.就业扶贫稳增收。以未就业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巩固发展“五加五”就业扶贫模式,提高“四种渠道”就业的规模和质量。推行“1+3+4”扶贫培训模式,对贫困劳动力按需开展各类培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搭建网上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点对点服务。面向京津深化劳务扶贫协作,培育家政服务等劳务品牌,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规范扶贫车间和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落实贫困人口就业补助政策,引导企业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开发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临时性扶贫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6.科技扶贫助增收。全市建成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9个、“星创天地”42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80家、农业创新驿站15家,示范带动周边产业提档升级。完善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全市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70项,选派科技特派员110人,培训农民1万人次。实施科技结对帮扶,引导京津高校院所、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与贫困地区精准对接。

7.生态扶贫促增收。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再造三个林场、京冀水源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服务和管护,争取上级生态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全市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达到11000人以上。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防沙治沙、防护林建设和储备林营造等工程。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

8.消费扶贫拓增收。通过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东西部扶贫协作、各类企业销售、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等4种主要方式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强化实施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产业振兴四大行动,着力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提升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认定标准和程序,积极向各类销售平台推介。全年实现消费扶贫总额6亿元以上。

(三)聚焦“三保障”稳定实现,实施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9.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推进控辍保学“五级包保”和“七长制”,实行辍学学生劝返劝复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全面落实“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等工作,确保实现从学前到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规划建设“两类学校”17个,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开展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组建“老校长下乡”团队,选派教师支教1000人次。

10.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和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资助“双百”目标。加快推进医联体和村医队伍建设,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全面消除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推广围场县“春雨工程+智慧分级诊疗”健康扶贫模式,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扎实推进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评审认定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1.进一步健全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全面排查鉴定,6月底前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全部“清零”,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其他农户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危房改造全过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化技术指导,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关键环节质量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合理确定改造方式,按要求控制危房改造面积,按规定落实好资金补助和自筹等政策。

12.进一步完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保证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全部达标,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摸排,针对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制定保障措施,及时启用备用水源,采取储水、送水、互助等措施保证供水,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加强工程后续管护,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

13.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162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后续帮扶产业,统筹做好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设置等工作。完善新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等组织建设,做好搬迁群众子女入学、养老、医保等工作接续,深入研究搬迁村村改居和群众农改非政策,解决好搬迁群众社会融入、社区治理等问题。强化分散安置管理,建立跟踪台账。加快推进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工作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

14.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扶贫。全面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对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脱贫的贫困人口给予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将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纳入低保或集中供养范围,对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实行集中供养。设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基金,重点资助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或扶贫政策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困难群众。

(四)聚焦社会扶贫,实施合力攻坚行动

15.凝聚协作之力。加强与京津对接协调,深挖合作潜力,拓宽合作领域,用足用好帮扶资源,全力推动协议内容及议定事项落地落实。争取京津帮扶资金4亿元以上,实施帮扶项目100个以上,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推进实施,11月底前全部完工。向京津派遣挂职干部不少于27名、专业技术人才不低于98名,确保发挥应有作用。完善优惠支持政策,新引进落地京津实体企业14家以上。借助京津对口帮扶优势,促进消费扶贫行动开展,助力“承德山水”等我市名优品牌站稳京津市场,实现销售额5亿元以上。依托京津帮扶资金建立扶贫车间和微工厂,全年培训贫困劳动力5000人次以上,组织向京津输出贫困劳动力515人,实现本地就业650人、到省外其他地区就业1400人。

16.凝聚帮扶之力。协调推动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省直部门、唐山对口帮扶,做好帮扶项目措施落地、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农产品推广销售等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市县派出单位、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的选派管理,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保持队伍基本稳定。帮助帮扶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充分调动主动性和创造性。

17.凝聚援助之力。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活动,动员和引导各级各类企业(商会)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消费扶贫、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结对帮扶贫困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结对帮扶企业达到800家以上。进一步加强组织服务管理,对参与结对帮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行动的积极性。

18.凝聚社会之力。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通过设立慈善信托、结对帮扶、捐赠款物、消费扶贫等方式,加大对贫困人口帮扶力度。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再聚力、人大代表展风采”、“脱贫攻坚政协委员四引四帮”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助医、助学、助业等扶贫活动。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对参加扶贫活动的社会组织,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等政策支持。

(五)聚焦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施“双扶”“双治”行动

19.强化扶志增内力。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大喇叭”、宣传栏、讲习所、农民夜校和农村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脱贫攻坚宣讲。通过以奖代补、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多种形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生产劳动和项目实施,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防止政策“养懒汉”。选树一批自主脱贫的奋进典型和领富带富的奉献典型,组织开展脱贫家庭星级评定、发布脱贫光荣榜等活动,用身榜样教育、感染、带动贫困群众。

20.强化扶智提能力。围绕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因人而异、量身定制、按需供给,确保实现每一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人才回引力度,落实奖补和支持政策,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21.强化德治添动力。持之以恒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常下乡。围绕脱贫攻坚主题,组织创作多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大力培树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农户、美丽庭院。用好孝心养老公益金开展孝道评选系列活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教育引导,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2.强化法治增定力。宣传落实《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引导贫困群众知法守法,推进依法治贫工作。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制度,探索基层民主决策新方式,提高群众的集体意识、参与意识和奉献意识。深入开展“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活动,细化实化帮扶举措,将基层党建活力转化为脱贫攻坚动力。

(六)聚焦问题整改,实施脱贫质量提升行动

23.加强交办问题整改。以国家和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统筹开展历年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督查、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见底清零。坚持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打通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促进脱贫质量全面提升。

24.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统筹推进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加快补齐乡村交通、水利、电力、网络、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弱项,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深度贫困村“双基”提升工程成果,指导丰宁、围场、隆化3县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25.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建好用好脱贫防贫攻坚6项重点任务清单,开展“三核查两完善”专项行动,对所有县(市、区)、行政村、所有农户摸排核实,5月底前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方案和要求,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积极推动普查试点和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脱贫攻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聚焦长效机制建设,实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26.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继续执行对贫困县的主要扶持措施,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严防松紧懈怠。

27.健全精准防贫长效机制。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非持续稳定脱贫户进行动态监测、动态调整,建立防贫救助工作台账,对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重点人口及时采取有效防贫措施。落实重大病生活救助、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和产业就业扶持等救助政策,结合各县实际设立防贫保险或防贫基金。加大社会力量防贫,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实施跟踪监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保障。

28.强化扶贫投入机制。优先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保持稳定增长,年内全市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争取达到20亿元以上。强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建好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绩效清单,继续实行四级联签、公告公示、负面清单等制度,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审计。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强化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提升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发挥扶贫再贷款政策作用,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宣传。

29.完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对扶贫存量资产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确权登记,建立县级统计台账。规范收益使用分配,切实维护扶贫资产资本所有者、经营者和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做大做强做优扶贫资产资本,着力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体制。

30.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强化相对贫困日常帮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破解难题,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谋划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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