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20-2575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互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和承德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河北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分类互评工作。本次评估结果直接影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省排名,同时作为2021年省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为切实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互评工作,现将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互评工作的通知》(冀垃圾分类办〔2020〕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各方面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在互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联系人:张长江,联系电话:2050727。
附件: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互评工作的通知》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北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互评工作的通知.pdf
(242号)关于转发省垃圾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互评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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