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2020-11-09   16时08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持“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原则,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领导同意,市委编办调整完善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将市森林公安局及其直属分局、派出所和双桥、双滦、营子三区森林公安局划转市公安局统一领导管理,其编制和人员均整建制划转,市公安局统一领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和三区森林公安局划转市公安局机关领导后,原市森林公安局承担的森林和草原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林业和草原局承担,不再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原三区森林公安局承担的森林和草原行政执法职责交由所在地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不再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11月5日,我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下辖8个县(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同步推进。

通过此次调整,规范和加强了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安机关与森林和草原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市委编办行政机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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