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4/2020-2457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2020-10-29   15时12分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 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安全保密等工作。 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 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 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改革 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 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承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 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人事组干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委教育工委与市 委组织部协商后提出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党政正职初 步人选建议,配合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代市委管理承德一中、 承德二中、存瑞中学领导班子副职和师院附中领导班子党政正职。 代市委管理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纪委书记。负责局机 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职称评聘、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 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师 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办市级以上各级各 类优秀教师的评比、表彰工作。

三) 规划财务科(审计科)。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直属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项目呈报、项目建设管理和改善 办学条件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教育经费投入统计 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 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直属单 位教育经费预测和年度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 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后勤管 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 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 体化发展。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 拟订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 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 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五)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高等职业教育统筹规 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 政策。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管理、学籍管理。协调指导职业学 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和教师信息 化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负责民办学校 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开 放、国际交流合作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

六)教师工作科(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 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 建设。负责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工作。宏观指 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 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 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 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 导评估工作。承办承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 思政德育科。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 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 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 反恐怖、教育系统信访等工作及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 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 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 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 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负责党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群众 团体工作。

八) 学校安全工作科。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 传教育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 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国防教育办公室)。指导学校 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 培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 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 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导室(承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 实施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 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 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党建办(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 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负责直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直属学校党 内监督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指导直属学校党委(党 支部)换届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 作,指导直属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 知识分子政策。配合市委做好市属高校巡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 位的巡察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十二)老年教育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 协调全市老年教育工作。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 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 责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的工作。

办公地址:双桥区桃李街26号      联系电话:21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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