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2/2020-2442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2020-10-27   14时20分 浏览次数:

市财政建字(2020)第5号  (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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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栾志宏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提高项目谋划建设水平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市各级财政立足“三保”,从年初预算编制入手,积极发挥预算绩效、绩效评价作用,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支付流程,突出预算单位的执行主体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财政部门积极调度,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支出和重点支出进度,实现支出进度首季“开门红”。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7亿元,占全年预算目标的25%,同比增长14.7%(其中,八项重点支出完成664291万元,同比增长11.3%),在全省排第4位。从重点支出项目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支出均实现了大幅增长,分别完成支出2亿元、12.9亿元、1.9亿元、3.6亿元9.1亿元和11.9亿元,同比增支14.2亿元,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得到了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市财政局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把“三保”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放在全市经济建设的大格局中谋划,强化全局意识、站位意识、责任意识。其次,把加快支出进度,使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作为提升财政运行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财政绩效考核目标。第三,市财政局按月通报全市各县市区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让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各县市区支出状况。第四,在财政内部,多年来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支出科室的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库科、预算科和各支出业务科室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的支出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支出工作梳理,打造工作合力。第五,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承财预绩[2017]10号),将支出进度作为对各科绩效预算考核内容,促进支出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质量。在此基础上,今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流程管理,健全“1+N”制度体系和指标、标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充分融合,高质量实施“双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加快预算执行。市本级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严格在20日内完成市直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强化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预算分配下达法定时限要求,一般转移支付30日内、专项转移支付60日内下达至单位。积极研究探索本级人代会批准年初预算后1日内完成政府预算的批复和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管理。及时采取发函、上门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尽快提出资金分配下达方案,确保收到中央、省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后,30日内下达至部门和下级政府。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在预算编制前组织各部门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可研、审批等环节工作,做到预算项目实施各环节顺畅,确保各级预算一经批复,就能执行,实现项目执行和资金拨付同步,推动预算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

(三)努力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营造高效、规范、透明、诚信的采购环境。一是优化采购流程。市财政局自2018年9月1日正式全面启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来,采购人依托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现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备案、专家抽取申请、招标文件发布等一站式网上办理,全流程无纸化操作,政府采购管理运行更为高效。今年3月我市正式实行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从项目受理、场地预约、开评标、交易见证以及保证金收退全面实行了全流程电子化。既节省了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的跑路成本,也节省了纸质投标文件的制作成本,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为加快支出进度争取时间。二是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201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晰采购单位在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明确采购需求、落实政策功能、组织采购活动、严格履约验收、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减少需求认证时间。三是电子化采购迅速发展。承德市财政局自2018年9月1日全面启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系统以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公开交易过程、创新交易模式等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网上商城系统”因其品种齐全、价格公开透明、采购方便快捷,受到越来越多采购人的青睐。进一步推进了政府采购的阳光运行,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四是放开限额以下目录内商品购买渠道选择权。采购人拟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且限额标准以下的产品,本着价格低、质量优、服务好的原则,在网上商城、现货市场、其他电商等渠道任选其一,给采购人更多选择自主权,也激励供应商提供更优的服务。

(四)进一步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着力提高评审质量。一是“放”出效率。进一步优化评审项目选择机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扩大评审项目选择范围,对共性趋同的、具有普遍性问题的、对预算收支有较大影响的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评审,推进预算评审工作由“点”向“线”“面”的拓展。优化改进评审方式方法,优化评审组织方式和流程,推动评审模板和创新工具的开发和使用,加强支出费用结构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的应用,持续提升评审工作效能。依据省、市相关政策,实时调整财政评审限额标准,规定限额以下的,项目评审下放给项目建设单位;精简项目预算变更评审,在投资概算范围内发生一般性变更,变更金额超过200万元(含)或原合同价10%(含)的报市财政局评审确认,在该限额以下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联合签证,市财政局不再评审,大大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管”出规范。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科学谋划、方案设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指导建设单位依法完整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做到编实编细编准,按照年度时间节点加快项目预算执行。加强对专家资源利用,择优选取各行业领域专家,改进专家参与评审的流程,努力提高财政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注重培育协作机构,坚持公平公开选用社会中介机构配合开展评审工作,加强对协作机构的指导、监管,提升协作机构执业能力和行业自律水平,推进协作机构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人员。同时加强协作机构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确保高质量评审。三是“服”出便捷。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承德市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承市政办字[2020]30号),此若干措施实施后,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的半年压缩至三个月以内。具体到财政评审方面,修订完善具体操作指南,对评审所需事项“一站式”告知,方便项目单位,同时健全同投资审批部门、审计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压缩评审时间,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评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投资规模1000万元至1亿元的,评审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评审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落实举措,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长效机制的通知》(冀财发[2019]2号)精神,结合我市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市本级建立了以“预算总控、执行管控、结果调控、风险防控”为实施主线的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长效机制。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了预算支出进度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县市区支出进度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全市各县市区支出情况,并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在关键时点支出落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进一步健全对局内支出科室按月通报、对市直部门按季通报制度,就科室支出进度、预算单位未支用额度等指标进行通报,对未达时间进度的,比例调减下一年度预算规模。

(六)加强库款调度,保障支出资金需求。继续把抓财政收入作为保障预算执行的重要任务,强化财税部门的协同配合,深入分析研究增减收因素,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最大程度地扩充库款规模,增加地方财力,为财政支出提供资金保障。严格预算执行管控机制,从支付全过程落实支出进度,采取“计划管理,额度管控”资金支付的方式,实行“分月度申报用款计划”制度。认真落实财政库款月报机制,并对库款结构作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合理测算各级财政收支,科学调度财政资金,使各县区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保障正常财政支出的资金需求。

 

 

 

(印章)

2020年5月18日

 

领导签发:栾志宏

联系人及电话:刘迎旭,2255515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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