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701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0〕8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10-12   17时30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承德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30日 

  

承德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2号),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出口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我市外贸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降低出口转内销市场准入门槛。2020年底前,对我市外贸企业依据出口目的国标准生产且相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因疫情影响转内销的,允许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行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产品标识标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标识,并对加贴的中文和外文标签、标识的一致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出口转内销强制性产品认证。支持我市外贸出口转内销产品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工作,鼓励CCC指定认证机构为我市生产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内销企业提供CCC认证相关培训和服务,优化认证程序,缩短认证办理时间。加大对虚假认证和买证卖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三、扩大“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三同”产品。在“三同”产品质量检测、消费端质量查询、国际标准差异对比、消费者质量状况反馈等方面,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更好服务。加强“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提升知名度,促进产品销售。(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持外贸企业与品牌商协商出口转内销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畅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外贸企业对接渠道。加强对全市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导和服务,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工作,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破解开拓国内市场品牌障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五、发挥投资对出口转内销带动作用。结合全市“3+3”主导产业建设需要,组织对接一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鼓励企业参与我市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等项目建设,参与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我市工业和通信业重大项目建设,帮助外贸企业融入投资项目产业链供应链。(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加大对转内销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支持将我市符合条件的出口转内销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与其他国产产品同等对待,公平公开进行招标采购。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入驻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七、支持外贸企业技术和工艺升级。鼓励企业利用工信部“产业链供需信息对接平台”发布供需信息,发展国内配套产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和工艺升级改造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市重点技改项目。引导我省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创建自有品牌,不断拓宽国内市场。(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鼓励加工贸易产品内销2020年底前暂免征收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时限,对符合条件可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报,调整为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按季度申报纳税不得跨年操作。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内销征税环节,使用关税保证保险等担保方式办理税款类担保业务。(责任部门:承德海关、市税务局)

  九、搭建出口转内销线上线下平台。组织企业参加省出口转内销实务培训,提升内销实操水平。组织开展承德市“出口优品嗨购到家”活动,选择3家左右大型超市设立外贸出口产品专柜、专区,集中销售外贸出口产品,促进消费品内销。鼓励外贸企业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积极参加网上购物节,有序发展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继续开展“总裁带货”工业企业产品网络直销公益活动,帮助企业搞好产需对接。对出口转内销活动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

  十、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我市外贸企业参加第128届广交会等知名展会,做好参展企业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拓展内销渠道。加大对参展企业支持力度,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对企业参展的展位费、线上展示费等予以扶持。(责任部门:市商务、市财政局)

  十一、简化出口转内销企业办税手续。简化企业办税程序,为企业出口转内销提供便利化办税缴费服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为出口转内销企业量身定制涉税事项“一网通办”功能,通过河北网上税务局移动端,拓展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提供更多“掌上办税”便利,并提供“非接触式”发票票种核定和“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十二、强化出口转内销融资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出口转内销企业加大金融支持, 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融资、保理融资、内销保险项下的保单融资等金融产品,灵活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小微金融债等政策工具,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责任部门:人行承德市中心支行、承德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出口转内销保险支持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加大对出口产品转内销的保障力度,提供多元化的保险服务。引导企业采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扩大内销,避免因买方拖欠、破产等商业风险造成的货款损失。鼓励金融机构为转内销企业提供保单项下贸易融资服务。支持保险公司提供资信服务,帮助企业筛选优质买家,并根据企业情况配套相关产品服务。(责任部门:承德银保监分局)

  十四、加强出口转内销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和我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出口转内销相关业务培训、宣传推介、信息服务等,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内销展会。加快各类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认真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切实为外贸企业排忧解难,助力出口企业平稳发展,稳住外贸基本盘。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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