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0/2020-30806 | 主题分类: 民政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17年8月,依据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各地级市均要建设一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用于为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低收入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救助、康复训练、护理照料等服务。我局主动对接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积极争取支持,狠抓项目落地。2017年9月,市行政审批局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进行了审批立项(承审批字[2017]192号),项目名称为承德市社会福利院二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项目位于双滦区双塔山镇白庙子村,建筑面积13455.32平方米,主体框架结构,地上15层,地下一层,新建床位300张。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设周期457天,项目内设疗养室、治疗室、观察室、医护室、活动室、餐厅、厨房等功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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