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7/2020-2206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2020-01-16   09时33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行使市政府授权的行政职能,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职能,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参与和推动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烟花爆竹实行专营,负责批发、零售、调拨及许可证管理;对国务院授权供销社特许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再生资源等商品进行经营和管理。

(四)实施开放办社,加强合作社与各层次、各行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建设;反映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合作社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发挥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业主导产业为基础,拓展经营领域,兴办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六)引入现代流通方式,发展配送中心,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业态,用连锁、配送、特许经营改造商品经营企业,发展城镇消费合作社。

(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审批社有资产抵押、担保并实施监督;对社属企业产权变动、企业改制、改组、兼并、破产、资产重组的方案进行审定,并按程序审批后指导企业实施。

(八)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供销合作社干部员工的教育与培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九)负责供销社干部、组织、人事、劳资、群团、安全保卫及老干部工作。

(十)对系统内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

(十一)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联盟的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科研教育机构等开展经济、技术、贸易、人才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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