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赵可会)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更加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
据悉,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中,有19项涉及税收优惠办理,包括纳税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需提交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资格资质证明等。此前两批取消的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减免退税以及延期缴纳税款等事项。
同时,税务部门努力减少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在这次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税务部门重点清理了一批开具时需要花费一定检测、鉴定或公证费用的证明,并积极探索通过告知承诺、公开公示、随机抽查等管理方式来替代。此外,此前两批取消的饲料产品检测报告、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鉴证报告、继承权公证证明等,均能为纳税人节省可观的证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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