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9-2681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8〕3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19-08-08   10时09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承德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承德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承德尽快走上创新发展之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冀政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建设新时代创新型承德为主攻方向,以促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基本路径,以创新主体培育为重要抓手,以创新服务载体建设为关键突破点,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需求,全力推进企业创新、产业创新、区域创新,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在建设创新载体、搭建创新平台、培育企业主体、推进科技合作、引进科技人才、提升产业层级等方面集中发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市场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资源有效聚集,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型承德建设实现新跨越。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2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2%。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

创新平台扩量提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3家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3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9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10家、新建企业技术中心8家以上。

创新环境持续优化。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8家、星创天地达到35家,院士工作站达到16家,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达到10个,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二、主要工作

(一)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引领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1.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承德“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同步考虑解决京津周边贫困问题”的总体定位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针对“在持续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的背景下摆脱贫困”这一制约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明确建设思路,确定重点发展领域和建设目标,科学编制《河北省承德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和《承德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布的创建工作指引,全力推进示范区争创申报等相关工作。加快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生态环境改善与水源涵养功能提升、产业生态化转型增长与绿色发展、生态产业化与生态产品市场化三大重点行动和水源涵养林建设、递延环保新型产业培育、生态资源资产化与生态资产资本化等七大重点工程,加快把承德市建成“经济增长有活力、生态功能有提升、居民生活有保障”的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环首都脱贫攻坚示范区、宜游宜养的国际旅游城市,成为国内外经济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和样板。(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争创承德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一区一主题,一区一主导产业”原则,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准备相关材料,待国家科技部申报工作指引出台后积极申报。围绕示范区争创,建设滦平高新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功能农业院士工作站承德站、中草药院士工作站等一批科研与公共服务平台;以中美友谊示范农场为依托,打造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发挥农业高新技术创新与示范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与精准扶贫五大功能。构建健康食品、高端设施农业、绿色畜禽产业、特色中药产业和生态林果产业等五大产业集群。为北方农牧交错带现代农牧业转型发展提供示范和样板。到2020年,建设星创天地等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0个,培育市场化专业孵化机构1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累计研发、转化农业科技成果50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农林科学院、滦平县政府)

(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3.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聚焦解决县域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对各县(市、区)按科技创新水平进行分类,分别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举措,研究制定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方案,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平泉市、承德县创新型县(市)试点建设,在科技项目申报、科技载体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4.实施高新区增比进位工程。持续推进开发区管理创新,重点支持承德国家高新区和河北承德县高新区、河北滦平高新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认真落实高新区“增比进位”新举措,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承德高新区管委会、滦平县政府、承德县政府

5.加快环首都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支持兴隆、滦平、丰宁三县开展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展高端蔬菜、有机林果、精致养殖、特色营养食品和休闲观光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到2020年,建设15个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3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壮大5个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旅发委、滦平县政府、兴隆县政府、丰宁县政府)

(三)实施提质扩量工程,力促创新平台双提升

6.大力建设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依托研究开发实力较强的企业和高等院校,围绕仪器仪表、尾矿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产业体系的发展需求,着眼于我市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并完善绩效评价和后补助制度,引导原值1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到2020年,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0家以上,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8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积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产业需求为目标,以企业化运作、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模式,重点在承德国家高新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引导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京津共建或自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8.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2020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技术创新支撑,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9.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高端装备制造、钒钛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与精准医疗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滚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形成新兴产业局部强势。到2020年,全市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75亿元,新增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1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10.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发展智能制造,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开放创新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围绕发展绿色制造,在焦化、烧结、水泥、铁选等行业推行清洁化改造,抓好以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为代表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快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支持一批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改项目建设。到2020年,除采矿企业外,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8,启动实施技改工程80项。(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11.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积极推进质量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功能农业、美丽农业发展,落实省粮食丰产、绿山富民等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种质资源育种技术创新,加快培育现代农作物种业,完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深化科技精准扶贫,支持科技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培育特色扶贫产业,每年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助力精准脱贫。到2020年,建成农业科技创新平台10家,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30家,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林科学院、市农广校、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着力培育工业设计、智慧物流、协同电子商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新业态,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的新格局。聚集创新资源,大力推进承德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到2020年,主城区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9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旅发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协同创新效能,充分发挥联盟在整合创新资源、优化科技服务、提升品牌质量、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20年,建成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9家,其中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6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五)强化主体培育,持续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1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完善后备培育库制度,做大做强培育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承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培育机构服务水平,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每年通过“科技沙龙”等活动开展定向政策解读培训5次以上,开展针对后备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服务10次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15.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市和县(市、区)、承德高新区两级精准帮扶55家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16.打造“双创”升级版。深入推进“双创双服”工作,以提升双创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为抓手,提升“双创”支撑力,服务创业企业、团队和项目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个县(市、区)和承德高新区建设众创空间1家以上,支持高等学校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到2020年,建成市级众创空间15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8家,孵化器3家、星创天地35家,培养引进创新团队和小微企业100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六)强化区域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协同创新新引擎

17.持续加强国内科技交流合作。与京津、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创新能力强的区域开展科技招商合作交流活动,重点推进与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有效引进京津科研资源、转化科技成果,鼓励共建联合实验室、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园区等合作平台。继续组织抓好“‘教授专家承德行’——京津高校·承德市企业对接”和“承德企业进院校”等系列活动。每年组织市级以上合作对接活动2次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8.稳步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围绕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组织参加各类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打造一批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到2020年,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达到5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9.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四个机制与统计报告、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信息库等三项制度,聚焦“大院名校”的科技创新成果,编制发布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结合企业需求,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送活动培育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等各类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重点培养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化人才。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9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1家,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15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20.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钒铁新材料、仪器仪表、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由中试进入产业化开发,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培育市场优势显著的目标产品、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每年安排不少于1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八)实施项目引领工程,催生主导产业发展新动能

21.精准谋划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聚焦钒钛新材料、尾矿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领域,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到应用示范和组织实施,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科研项目,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提升技术供给能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民生改善需求,加强普惠和公共科技供给;加快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组织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到2020年,打造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5个。(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2.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加承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信基金规模,鼓励支持承德高新区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探索“政银企保合作拨改融管理”模式,加快发展“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依托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承德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九)实施人才支撑工程,构建人才创新发展新机制

23.强化人才引进培养。积极推进“双引双育”工程,每年实施重点人才计划项目3项以上,吸引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知名高校毕业生来承德创新创业。持续强化人才的柔性引进。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成果转移转化等形式搭建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端人才、团队间合作的桥梁。继续加大与院士及其团队的对接合作力度,扎实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及院士工作站建设。到2020年,院士工作站达到16家,省级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达到10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达到40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24.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以推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重点,结合八大绿色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研能力,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5.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岗位设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扩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权。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优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持续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26.加快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形成更加务实高效的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培育科技服务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7.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围绕“四个100、四个一批”重点任务,每年组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2家,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专业市场,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力争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3%以上。到2020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661件,实施专利导航评议项目6项,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28.营造浓厚创新文化氛围。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政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精心组织办好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形成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承德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县(市、区)、承德高新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机构,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科技投入继续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支持,建立市和县(市、区)、承德高新区财政科技资金快速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财政科技资金,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新型研发机构培育、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等。强化普惠性后补助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实现较快增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对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承德的决定》等“1+9+N”系列科技创新政策。建立政策督导落实机制,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四)开展监测评价落实《河北省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科技创新月度、季度形势分析指标体系,开展定期的创新活动统计监测。探索建立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快报制度,每年初发布上年度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数据。完善包括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指标在内的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数,开展创新能力分析评价,发布年度评价报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五)突出协调联动建立市和县(市、区)、承德高新区两级协调推进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基层创新的指导和带动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应制定具体工作推进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因地制宜谋划一批科技项目、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细化一批改革举措,并报市政府备案。(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强化创新考核。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年终进行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等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增加指标权重。(牵头单位:市督考办,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附件:1. 《承德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

—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

2. 承德市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指标监测方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

163802___承市政字〔2018〕39号(附件1).xlsx

163806___承市政字〔2018〕39号(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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