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9-26784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7〕18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承德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分工协作机制,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为立足点,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导向,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为重点,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模式,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谋划,上下贯通、资源下沉,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推进医联体建设。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9月底前,各县(市、区)和三级医院出台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方案;10月份,隆化县、围场县完成由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向医共体建设试点转变;三级医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
2018年,建设完成6个市域医联体,每所三级医院至少要建成一个成效明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联体;建设完成10个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提高专科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形成10个区域特色专科联盟;探索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医学影像诊断等远程医学服务体系。
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实现全覆盖。
四、组织模式
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工作基础等因素,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分区域、分层次、分类别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一)组建市域医联体。以三级医院为主体,联合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采取与区级政府“院府合作”或在精准帮扶基础上,通过托管县级医院等多种模式,积极探索组建同一法人或紧密型的医联体,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
(二)组建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以县级医院为主体,联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医疗机构产权归属和财政补助渠道不变的基础上,启动同一法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三)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依托三级医院的优势专科资源、专科医院的专业优势、中医药和妇幼保健的特色优势,组建特色专科联盟,发挥重点学(专)科带动作用,形成补位发展模式,推进人才共享和服务衔接,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四)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覆盖市、县两级的远程医疗平台,面向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上级制定方案、下级实施治疗”医疗模式。探索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和激励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五)组建纵向帮扶医联体。在对口支援的基础上,以三级医院为主体单位,以管理、技术、科室、人才为切入点,以贫困县和医疗服务能力弱的地区为重点,组建纵向医联体。三级医院要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提升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功能定位。探索成立医联体理事会,制定章程,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主体单位负责医联体日常运行管理,对成员单位进行管理指导、技术帮扶、质量控制和人员培训,做好疑难危重疾病患者的会诊和上转救治。成员单位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工作,做好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稳定期和康复期患者的下转治疗。二、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收治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就医需求,加强公卫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重点人群。2017年底前,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规范签约服务收费,需医保基金支付的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所在医疗机构应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三)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医联体要根据疾病分级诊疗的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标准,建立转诊转院备案制度,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基层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对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按规定程序引导、协助转诊到上级医院。对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二、三级医院要在取得患者同意后引导其转到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上级医院要安排相应专家定期到下级医疗机构查房,指导完善治疗方案,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公布医疗服务信息,有序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
(四)建立分工协作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牵头引领作用,统筹医疗卫生资源,根据成员单位需求,推广适宜新技术、新项目。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医联体内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等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满足各成员单位需求。探索实行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其他形式医联体主体单位加强对成员单位的资金、设备和人力投入,形成的收益按约定比例分成。医联体内应建立财务监管制度,主动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医联体主体单位要成立转诊会诊专家组,对医联体内上转、下转和医联体外转患者进行把关,并加强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沟通,促进医联体间合作共赢。医联体理事会应建立运行考核机制,确保医联体规范运行。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规划设计,以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建设为核心,统筹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建立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优化转诊流程,实现与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的快速转诊。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医联体内部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接续性医疗、护理服务等,探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紧密型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推行医保费用“总额控制、超支分担、结余留用”机制,统筹考虑医疗服务费用水平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合理确定结算总额,打包给紧密型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年度清算时如有结余,可拿出一定比例奖励给紧密型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原则用于医联体内部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发展、自主分配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等。具体管理细则由卫生计生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对不能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医联体,探索通过支付方式改革等,推动医联体内部形成责任、管理和利益等关系相对紧密的共同体。
建立完善考核办法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门诊统筹政策和一般诊疗费政策,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和中医医院就诊患者倾斜,适当调整中医医院的医保报销起付线标准(具体政策由人社、财政部门另行制定)。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按照规定比例报销,下转住院患者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
(二)完善财政投入政策。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与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医联体建设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支持紧密型医联体或医共体发展。
(三)完善人事制度。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人事招聘、考核奖惩、职称晋升等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在县域医共体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探索由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探索实行村卫生室“村办院管”或“院办院管”运行模式,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逐步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的延伸服务场所。在县域医共体试点推行县域内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进一步鼓励县级医院人员轮流到基层服务,对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和聘用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医联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医务人员退休后到成员单位继续服务。
(四)完善薪酬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医联体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医务人员到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工作,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的工作时间。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五)完善医疗机构用药政策。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适当增加慢性病、多发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种类;遴选效果好、价格优、应用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放宽用药种类和药量限制,满足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七、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于2017年9月底前,制定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
(二)强化部门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医联体建设报备和监管制度,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机构编制部门要推动县域医共体县聘乡用制度改革。发展改革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支持临床医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医联体内部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各部门要加强联动互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督查评估。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将上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人事任免、评先评优、医院评审、重点专科建设等挂钩。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医联体和分级诊疗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对医联体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强化“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理念,逐步形成合理的分级诊疗格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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