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9-1952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文件编号: 承市应急危化[2019]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市应急危化[2019]1号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
转发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
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冀应急危化[2019]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现场推进会各项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期间危化品、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立即开展全面检查。各县(市、区)要结合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彻底整改评估发现的现场管理和制度规程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生产、储存装置,重大危险源罐区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及时消除隐患风险,杜绝装置设备持续带病运行,该停产检修的必须停下来。要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风险不辨识、隐患不消除的依法上限处罚。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月底前,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危化品、化工、医药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要督促检查企业落实每月在应急部网站下载历史上同期典型事故案例,纳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切实增强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
三、扎实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严格按照《承德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分解表》确定的时间节点,强力推动整治攻坚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好再审核、再核查,精准确定新的“四个一批”名单,确保提升改造和做优做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持续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开停车、外委施工“月报告”制度。
请立即将通报和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危化品、化工、医药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8月25日前,请将辖区内企业自查自纠汇总情况、县区局执法检查情况以及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书面报送市局危化科。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54530___(冀应急危化〔2019〕110号)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荣伟).doc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