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品种(法人类四)
2019-08-1515时58分 浏览次数:

八、流动资金贷款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与自身经营现金流相匹配,根据企业自身销售收入合理确定2亿元以下直接由二级分行审批。

准入条件

1、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和农行信贷政策。

2、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相关证照。

2、公司制企业的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出资协议等。

3、企业近3年度财务报表(新建企业可不提供)及近期财务报表。

4、抵(质)押物、保证担保等相关资料。

5、生产经营计划或购销合同等反映客户资金需求的凭证、资料。

产品特点

满足借款人因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不足的本外币融资需求。

   期限及费率 

   1、借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2、依据企业自身条件和农行利率定价政策确定执行利率。

担保方式

1、合法、足值、有效的全额房地产抵押。

2、出口退税账户质押;交易所托管的贵金属质押。

3、总行确定的行业重点客户提供保证担保。

4、已经农行准入的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担保。

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客户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及农业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

2、业务审批。农业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

3、合同签订。农业银行与客户签订合同文本、保证担保合同及借款凭证,办理抵(质)押登记、质物交付等手续。

4、贷款账户设置

5、贷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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