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违法!辽P牌照乘车人被处罚
2019-07-10   08时56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霍文凯)7月7日,一辽P牌照车辆乘车人在市区火神庙附近“车窗抛物”被网友拍下。针对网友举报,市交管部门进行详细核实,针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对其他同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图为乘车人向窗外抛撒垃圾。    

图为交警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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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窗抛物的危害

    车窗抛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会带来环境污染,而且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不仅是一种道德的失范,也是一种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车窗抛物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实施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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