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44/2019-12843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文件编号: 承车改组办〔2019〕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车改组办〔2019〕6号
承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
平台”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车改办、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督查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3日至4日,省车改督查考核组一行对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省车改督查考核组在对“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我市3月份系统认定发生未按规定流程派车记录5268起。为进一步做好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纪律,现就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通过省车改督查考核组检查情况看,存在不规范派车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有派车单无轨迹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填写派车单后未使用公车时,没有及时撤销派车单。
二是有轨迹无派车单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用车单位未填写派车单先行派车(此时平台系统已判定为违规派车,并自动生成违规记录),车辆使用完毕,补填派车单(此时车辆已停放,点击出库操作导致平台系统又自动判定违规派车,并自动生成违规记录),即一次不规范派车自动生成2条违规派车记录。
二、规范操作流程
单位管理账号尾号1为一级账户,即管理员(分管领导);单位账号尾号2为二级账户,即车辆管理员(科室负责人);单位账号尾号3为三级账户,即申请员(工作人员)。
三级账户申请:登陆平台后,点击调度管理——单位派车申请(注意选择用车区域为省内或省外)——选择车辆驾驶员——乘车路线(如派车原由或实际行驶路线较复杂,可在备注中说明)——提交申请。
二级或一级账户审批:点击查询派车单,对派车情况进行审核(此时二级管理员可进行省内车辆调度审批、一级管理员可进行省外调度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或驳回。
三级账户派车及回车:经上级管理员审批后,根据实际用车情况“出库”,并打印派车单。公车使用完毕后,车辆停放至指定地点,点击“入库”,一个派车流程结束(如实际行车路线已填写的信息不一致,可在修改行程中予以说明)。(详细流程请参照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左侧工具栏帮助中的《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三、一键派车
公检法司单位点击调度管理一键派车即可进入一键派车页面,在此页面可以一键派车,选择要一键派出的车辆(可以根据查询条件来选择,也可以直接在列表中选择),然后点击添加至紧急派车列表,会显示已选择车辆与数量,紧急派车列表里可以移除车辆,确认无误后,点击紧急派车,填写紧急派车原因,即可出车。(详细流程请参照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左侧工具栏帮助中的《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四、工作建议
1.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使用公车时,回车后已打印出派车单,需另附用车情况说明,并由申请员、车辆管理员、管理员三级账户操作人员全部签字后留存备查。
2.如遇申请出车时间无法准确判定情况,申请员履行操作手续后,可以提前点击出库,车辆使用完毕后,再点击入库,即保证实际行车时间在出库及入库时间范围内。
五、有关要求
1.公务用车使用将实现常态化管理,省、市纪检部门及车改办,将不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问题展开检查,届时针对出现的违规派车问题,将对当事人及车辆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各单位负责公务用车管理的三级账户(申请员),要严格按《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配套办法的通知》(承办字〔2016〕8号)中有关要求及派车流程操作,一级账户(管理员)及二级账户(车辆管理员)要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派人情车。
六、关于北斗定位系统续费情况
各有关参改单位的北斗定位运行管理服务按年度收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年每车240元,其中2017年6月-2018年6月服务费已清缴,现需续缴2018年6月-2019年6月服务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及时办理,保证公务用车行驶轨迹的正常运行,确保不因行驶轨迹问题造成新的违规用车问题。北斗定位运行管理服务联系人:河北一网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韩笑,联系方式:18603143455。
承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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