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9-1796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9〕2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9-05-15   09时21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已于20181218日对《承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进行了函复(冀自然资函[2018] 70号),原则同意《承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的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与该《规划》充分衔接。该《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承德市“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环首都脱贫攻坚示范区和国际旅游城市”发展定位,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相协调、资源综合利用与集约开发相协同、绿色矿山建设与绿色矿业推进相统一”的关系,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减量化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形成绿色勘查、节约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治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资源和生态保障。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与该《规划》充分衔接。

二、认真抓好重点任务落实。该《规划》明确在重点成矿区带开展新一轮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提升基础地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服务水平。加大地热、页岩气、干热岩、矿泉水资源勘查与综合研究力度,力争清洁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并对主要矿产开采进行总量控制。该《规划》强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加快建成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三、切实发挥规划指导和管控作用。《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制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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