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9-1797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9〕5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市推进运输结构 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19-05-14   14时31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承德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818号)和《河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冀政办字〔2018194号)精神,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 指示精神和省委 “3689” 工作思路,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大交通观、大安全观、大质量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以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为导向,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重点,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的综合运输发展格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承德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0年底,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重点企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一定进展。大型工矿企业以铁路运输为主的格局初步形成,到2020年,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总量150万吨以上的和新建及搬迁转移的煤炭、钢铁、电力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在干线铁路运输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全部谋划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二、提升铁路货物运输能力

(三)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实施《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河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河北省轨道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重点干线铁路项目谋划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干线铁路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增加铁路运输市场供给。加快推进京通电气化改造,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运输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内蒙古等周边省市的干线铁路联系。提升唐呼铁路综合利用效率,确保运能得到充分利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四)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谋划建设。加快推进煤炭、钢铁、电力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充分发挥既有铁路专用线运能。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合理确定新建及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建设等级和技术标准,鼓励新建货运干线铁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开通配套铁路专用线。到2020年底,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谋划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五)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积极协调铁路部门优化铁路货运受理方式,简化受理环节,推广上门服务、先上受理等模式,对煤炭、焦炭、矿石、钢铁等大宗货物运力优先保障供给。大力推进钟摆式运输,充分利用铁路返程运力开展矿石、建材、集装箱等运输,提高铁路运输效率。积极协调铁路、港口及钢铁等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发铁路货运班列、大宗货物直达列车从等多频次多样化班列产品,提升通道配套设施设备能力,构建快捷货运班列网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六)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督促铁路部门深化铁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灵活的运价调整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针对矿石、钢材等大宗货物运输制定优惠政策。监督铁路部门规范铁路短驳运输,加强铁路货站等区域短驳运输市场监督,清理无依据收费项目,纠正超标准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一口报价、一票核收”,降低短驳成本,确保工矿企业铁路运输需求,到20196月底,逐企业制定铁路运输解决方案。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推动降低专用线共用收费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加快公路货运转型升级

(七)完善过境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加快推进国省干线绕城道路改线工作,完善过境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制定城市周边货运车辆优化通行实施方案,划定货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运输通道。优化城市过境路段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设置,加强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货运通道衔接通行能力,减少绕行距离和时间。积极对接北京市过境车辆绕行方案,引导货运车辆有序分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八)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治理车 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要落实主 体责任,合理保障治超工作必要工作经费,强化治超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立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货运源头管控,到20196月底,对行政区域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及时公示,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对非法货运源头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完善国省干线联合治超站布局方案,推进联合治超站规范化建设,到2019年底,完成站前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堤顶(坝顶)兼做公路、闸代桥等限宽限高保护设施,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绕行。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依法追究源头企业及人员责任。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严管货车非法改型改装,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到2020年底,普通干线不超过2%,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九)大力推进货运车辆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 治理,依托联合治超站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排放监督抽测,加快推进遥感监测设备应用。在主要入省路段开展外埠重型柴油货车尾 气抽查检测,在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对重型柴油货车开展达标执法检查。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将超标排放车辆、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信息纳入黑名单 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处罚。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按照国家要求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鼓励大型运输企业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十)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推进互联网十货运物流发展,深入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到2020年,重点培育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提升最先一公里” “最后一公里服务效率。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 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进一步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开展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十一)推动交通运输与临空、临站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市内支线机场发展临空经济,促进航空物流、快件快递、跨境电商、商务会展、科技创新、综合保障等产业发展。以高铁站区综合开发为载体,引领高铁沿线城镇、产业、人口等合理布局,加速产业梯度转移和经济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加快综合枢纽建设和联运装备应用。依托铁路货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场等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或高效衔 接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推进铁路物流基地、公路站场、航空转运中心等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同步建设邮政、快递功能区,加快实现货运无缝衔接。加快内陆无水港” “公路港环京津区域货运枢纽规划建设。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及联运装备应用,鼓励企业加快甩挂车、厢式货车、集装箱车辆和其他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应用,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十三)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加强合作,促进海运集装箱通过铁路集疏港。加快推进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资金。各县市区要大力发展本地企业,积极争取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资金支持。加强示范工程运行监测,建立与示范单位的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示范工程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加强多式联运信息交互共享。加快推进承德市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与互联,推进业务单证电子化,推动铁路、航运和第三方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完善城市绿色配送体系

(十五)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各县市区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加快推进公共充电桩规划建设,确保用地需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六)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学习石家庄、邯郸、衡水市等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配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服务北京市绿色货运配送运输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十七)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多式联运枢纽建设等符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给予优先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枢纽建设.提前淘汰老旧运输车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鼓励各县区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对运输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的企业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统筹考虑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与运输结构调整的关系,引导钢铁等重化工产业向铁路周边地区转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十八)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集疏港铁路和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由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牵头单位:市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强化组织领导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各县要按照一县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组织编制落实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至各重点企业,明确工作台账,出台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各部门工作, 督促各有关企业切实发挥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强化监测分析与总结。各县区、部门要加强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监测分析,按照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按季度总结形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报告,填写《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内有关本部门的相关数据,逐项梳理集疏港铁路、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十一)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调解决运力保证等问题。完善从业人员社会 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二)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舆论引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报道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举措和显著成效,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准确研判把握舆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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