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19-1692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市建发〔2019〕14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2019年实施的重点民心工程之一,市委、市政府也将其列入本年度十项民心工程、再办20件民心实事之一。为切实做好2019年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年度改造项目库
按照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三年提升方案安排,2019年全市安排改造老旧住宅小区200个。各县(市、区)要按照今年累计完成总改造量70%的要求,认真梳理改造项目,在不减少改造项目个数的前提下,对今年不能组织实施的项目,及时作出调整,建立和完善年度项目改造工作台账。
二、组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明确项目改造责任主体,落实项目改造管理和实施部门,要落实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要遵循“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突出重点、响应需求”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的前提下,依照《承德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依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政管网改造、三供一业改造、室外电梯加装、飞线整治等工作,采取综合改造与专项改造相结合的办法,突出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居住安全等改造内容,组织做好改造方案编制工作,提高改造标准,最大限度地优化居住便利性、舒适性和安全性。要进一步加大老旧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拆除力度,对小区内私搭乱建零容忍。要充分考虑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因素,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6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内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双桥、兴隆、丰宁等县区要认真查找2018年工作问题,着力抓好项目改造前期准备,防止再次出现前松后紧的问题。
三、按照时间节点抓好项目开工
按省统一要求,各县(市、区)要确保6月底前开工项目达到70%,7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达到竣工条件。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落实项目改造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日常监督,防止各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工作档案。双桥区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好中兴路组团、双柳小区2个综合改造项目实施,力争建成省级示范小区。
四、落实项目改造资金
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项目改造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协调动员原产权单位、业主和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要将由财政出资的部分,全部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要合理确定业主出资比例,引导业主积极参与,涉及业主个人承担的楼宇门禁、门窗等项目,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已经完成房改的小区,可以申请使用公有住房售后房改维修资金。通信、广电、水、电、气、暖等项目改造,要明确设施产权、落实改造责任,通过专营改造单位直接投资的方式参与改造,各专营单位的专项改造要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综合实施的办法进行,杜绝单打独奏、重复改造问题。要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改造,可通过广告投放、充电设施、智能智慧等收费新设施建设,拓宽项目改造资金筹集渠道。
五、积极探索项目改造新途径
在今年全市政协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提出《破解资金制约难题,探索用市场化“多层+1”方式改造我市老旧小区的建议》,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了一条新思路。各县(市、区)要对这条建议进行深入研究,依法合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和探索。选取业主要求、规模适度、层数较低、安全性可控的老旧住宅小区,采取市场化“多层+1”方式进行改造。
六、继续坚持报告、通报、考核制度
市旧改办负责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市旧改办将采取会议调度和现场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县(市、区)工作督导力度。自2月开始,每月25日前,各县(市、区)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向市旧改办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工作进展,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上报情况要准确、数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自2月开始,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采取周报方式报告工作进展,每周五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告给市政府办五科和市旧改办。市旧改办每月汇总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书面向全市通报,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抽查办法进行检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年度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是省、市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部署,明确实施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落实项目改造资金,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年内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住建局 信息属性:主动公开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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