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77/2019-064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程序
2019-12-17   17时04分 浏览次数:

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程序

1、接收任务

按照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下达的军休干部年度接收安置计划和安置办开出的当年接收安置通知书,列入本年度接收安置任务。

2、部队应报送材料

安置介绍信。

军休干部本人档案:

入伍通知书;历次任职履历表;历次调级表;授衔审批表;家属随军审批表、无工作直系亲属包干医疗证明、家属登记表、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护理费审批表;职称评定审批表;立功、评残审批表;组织关系: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离退休审批表、离退休待遇审批表;离退休干部(士官)安置审定表;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等涉及调整生活待遇的相关证明;凡是更改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者,须有军以上政治机关的正式批注和文字记录;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个人供给关系介绍信。

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

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近两个月离退休干部本人退休工资清单,退休后历年增加和调整待遇的项目、金额清单;接收安置通知书等)。

3、审档(根据档案材料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退休审批表》手续是否完备,要素是否齐全,即该表内的职务、级别、职称、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工作简历、原标准工资及金额应清楚明了。

退休审批表中所认定的职务、职称、级别、工资标准等应有相应的审批件。

“退休时基本工资”栏项目的审定:按照离退休干部当年执行的工资类别、工资项目、工资标准来审定。

退休费比例的审定。

退休后“增加的各类待遇”,分别按照自批准退休后,历年来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和标准审定。

4、与退休干部本人见面

查询身体健康状况。

介绍移交地方后的工资、服务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定。

介绍医疗就医有关政策规定。说明移交地方后医疗由医保部门负责,接收单位按医保规定和要求,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对移交前所提应由部队解决或解释的问题,按文件规定精神向部队反映。

向军休干部重申住房及其派生的一切问题,均由原单位(部队)与其本人解决。

5、正式移交落实事项

召开“部队、移交军休干部、接收单位三方见面会”,经三方确认无疑义后签署移交协议。

签订移交三联单。

转接工资关系。

转接医疗关系:与医保及财政部门联系,列入公务员医疗保障体系,办理有关证件并发放给个人。

部队负责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承德市委组织部,换信到市直工委,再换信到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最后换信到承德市军休中心。

有伤残的军休干部,在移交完成后,于当年度内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开具评残证明,由军休干部本人持中心开具的评残证明和军人伤残等级鉴定表原件,前往双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伤残重新鉴定、组卷、换证。

移交完成后由军休干部本人填写:代缴党费委托书、党员基本信息表、军休干部探亲登记表、军休干部生活及健康状况登记表、应急救助信息登记表。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