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77/2019-0644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退役军人来访接待制度
2019-12-17   17时05分 浏览次数:

退役军人来访接待制度

1.信访事项办理实行分工合作制。信访件回复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归口;来访接待属哪个业务科室的,由该科室负责接待处理。

2.文明接待,对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认真听取记录和

答复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如有书面材料,要认真审阅。

3.信访接待必须做到热情、认真、细心,以礼待人,能解决的问题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使群众满意;信访工作坚持公平待人的原则,按政策法规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不与来访人争吵。

4. 对军队退役人员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应详细整理谈话记录,将主要内容呈报有关领导同志批阅,并根据批示意见进行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 对于按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一般来访,应转介有关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情况;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明确答复来访者,同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解开心结、平复矛盾。

6.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属于自己负责的工作,要按政策予以解释答复,不属于自己负责的工作,要耐心地带到相关科室给予解释答复。

7.认真做好信访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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