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12/2019-04450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市财政提字(2019)第1号(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017号提案的答复
赵洪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外贸企业出口融资风险补偿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市现行支持外贸企业融资措施
(一)为缓解我省外贸企业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17年至今,省商务厅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中行河北分行、建行河北分行、农行河北分行、交行河北分行共同搭建了面向全省的“政府+银行+信保”形式的“河北省出口风险保障及融资服务机制”,为我省外贸出口企业提供信用风险保障和融资服务。据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数据,2018年支持我市外经贸规模5700万美元,支持外贸出口企业24家,企业覆盖率28.6%,向我市3家外贸企业支付赔款77.39万元,为我市外贸出口企业提供保单融资支持2000万元。通过增信、出口信用保险、风险补偿等手段,为我市外贸出口企业融资提供风险保障,缓解我市出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二)我市已由市财政出资设立面向内、外贸企业的政银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政银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损失风险补偿,规模800万元。2018年为企业实施放贷3117万元。
二、我市其他融资担保类支持内外贸企业融资资金
(一)2015年成立银企帮扶基金,由市财政及相关企业出资组建,当前规模27400万元,主要用于帮扶企业过桥倒贷。全市相关企业已累计使用基金903笔,帮扶企业160家,完成倒贷346亿元,直接为企业减少社会融资负担5亿余元。
(二)2005年成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5亿元。2012年以来,为支持企业发展,解决政策性担保机构资金不足问题,市财政安排市担保公司15000万元,有力支持了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建设。累计办理担保业务2650笔,为全市范围内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额度132.15亿元,截止2018年末在保余额11.8亿元。
三、我市争取上级外经贸类专项资金情况
2016-2018年,我市争取中央、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316.91万元。支持各县(市、区)、双滦经济开发区及市天大钒业、精密试验机、神洲药业等一批外贸出口企业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改善外经贸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壮大发展。
四、目前出台支持出口企业资金措施的相关政策背景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4〕29号)精神,对贸易政策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规定的政策措施需要由省、国家商务部门审核。包括:“二、直接影响出口的政策措施:14.与出口有关的融资、保险和担保政策。三、其他影响贸易的政策措施:17.补贴和其他政府支持”等。
(二)2018年4月,省财政厅、商务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处理出口奖励政策滥用问题的通报》,对审计署2017年对青海、吉林等10个省(市、自治区)滥用出口奖励,加大贸易政策国际诉讼等风险隐患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地出口政策,提高国际贸易规则意识。
(三)《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承市政字〔2015〕49号)要求“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合理界定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扶持体系,推动直接投入向间接扶持转变。”同时“严格专项资金设立。新设立专项资金,部门应编制行业规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及资金需求,说明项目必要性及预期效果,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未经上述程序和同级政府批准,不得新设立专项资金。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不得设立专项资金。”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积极争取中央、省安排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好用足与德国、中东欧等国家产业合作的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发挥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通过产业引导基金等新型投融资方式,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发展。同时,优化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外贸基地、品牌和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发展服务外包、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应对贸易摩擦及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等。强化执行与监督,确保各项扶持资金快速、足额拨付到企业。
(二)以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适当降低税率水平、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等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和今年我省减税降费工作为契机,做好我市涉及外贸企业的各项相关工作,为企业减负松绑。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好我市“政银保”等已有的各种投融资平台。进一步推广境外应收账款、出口退税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等抵质押融资方式,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并购贷款、国际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强化对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降低外贸企业经营成本。鼓励“走出去”企业到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境外项目发展。
(四)紧密追踪国家、省支持外贸企业出口的相关政策法规动向,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方式,力促我市外贸转型发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衷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承德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领导签发:栾志宏
联系人及电话:刘迎旭,225551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