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73/2019-0459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办 | 人大代表建议 | 专用笺 |
政 协 提 案 |
字(2019)第9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 0029号提案的答复
刘立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订餐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络订餐以快捷、方便、实惠等特点迅速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在网络订餐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先后下发网络订餐专项整治通知,(《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63号)、《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食药监食监[2018]711号)、《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承市监办[2018]153号))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全市餐饮服务监管系统遵照国家局、省局文件要求,按阶段逐步排查优化网络订餐环境,规范第三方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网络订餐环境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没有实体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依法查处和取缔。
1、自查自纠,落实责任。
划分执法范围,通过网络排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的学校周边、商务区、服务区、大型商场及游乐场周边的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的底数,对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督促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入网准入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入网餐饮单位实名登记管理,严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加工制作现场的核查关卡,做好入网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1)对摸底情况进行梳理,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所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性的把控、以及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随机抽查和监测作为此次“净网”行动的检查重点。
(2)对入网餐饮经营者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了抽查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并建立平台公示信息定期抽查核实机制,对检查、检测结果及时进行信息公示。积极探索“以网管网”的网络订餐监管新模式,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3)对发现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备案义务、未按要求建立、执行并公开相关制度、未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公示、记录、抽查和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以及送餐管理等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入网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加工环境不卫生、使用不合格食材、操作不规范、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等。对于情节不严重者前期已经约谈并责令其改正,若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
(4)组织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和11月2日,对全市22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进行集体约谈,明确了平台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重点履行的八项义务,送餐过程的要求,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3、多措并举,强化作为。
在整治行动中,按照“四个最严”的总要求,把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监管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引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利用引发明白纸、微信、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31户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2023家,强制下线送餐单位19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监督意见书31份。查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违法案2件,罚没款5.5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的进步。
(印章)
2019年 8月9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张宝来 225916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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