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4/2019-0460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市文物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66号提案的答复
2019-12-10   11时16分 浏览次数:
承文物提字(2019)第 3 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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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0266号提案的答复

谢文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启用班禅行宫(须弥福寿之庙)”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很好,利用佛教文化来带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把宗教信仰与承德的旅游资源完整的融为一体,对于推动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具有现实意义。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同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就此事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2011年,在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与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共同努力下,须弥福寿之庙在2011年10月已被河北省民宗厅【冀民宗字(2011)119号】文件批准为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当时因须弥福寿之庙正在对文物主体进行修缮,不具备开放条件,现虽然主体修缮已完工,但也缺少僧房等僧团入驻的生活和修行的基本条件。

依据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历史上曾经是宗教活动场所,现属文物、旅游、园林、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管理使用的,不得开展宗教活动。”所述,须弥福寿之庙现由承德市文物局管理使用,所以不能开展宗教活动。

针对您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宗教事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要求,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宗教信仰合理利用的关系,用外八庙独具特色的汉、藏佛教文化影响力,周到细致和丰富精彩的旅游服务内容,来吸引国内外游客及信众的关注,使之成为全新的旅游目地,促进承德旅游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的提案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羊立顺2022996

2019年5月9日

领导签发:高永海

联系人及电话:马骏骁202327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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