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19-04726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编号: 承交建字(2019)第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交建字(2019)第3号 B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2019033号建议的答复
刘海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丰宁县国省干线公路情况
1.截至2018年底丰宁县国道G112线千松梁至五道营段剩余38.111公里三级公路,该路段改建工程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十三五”规划,预计2020年开工建设,于“十四五”期内建成通车,丰宁县国道等级将全部升级为二级以上。
2.截至2018年底丰宁县省道剩余17公里三级公路,其余均为二级以上公路。
3.国道G112线丰宁县城至南关段于2005年升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9米,路面宽8.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我局已于2016年就开展了国道G112线丰宁县城至南关段改建工程方案研究,其中沿旧京环线走廊布线方案也是我局方案研究中的比选方案之一。我局已将多个比选方案报送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审查,经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后,认为结合区域路网结构及交通量,丰宁县城北有承张高速公路,中有国道G112北京环线公路,南有新升级省道S308巴克什营至沽源公路(原省道S244半砬山至虎什哈公路),区域路网结构已基本满足交通需求,无需新增路线走廊,可将现国道G112线丰宁县城至南关段加宽升级一级公路即可满足交通量需求。
目前,我局已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意见对国道G112线加宽升级一级公路方案进一步深化研究,待路线方案确定后即可开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关于补助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标准,我市执行东部地区补助标准,国道一般补助标准一级公路补助8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补助400万元/公里,普通省道按普通国道一般标准的70%执行。同时,丰宁县属于深度贫困县,享受特殊政策,补助标准按同地区一般补助标准上浮10%。此外,地形复杂、桥隧占比高的项目补助标准按项目造价适当上浮,二级公路每公里造价超道1000万元,每上涨200万元,标准上浮10%,最高上浮为基数的2倍。一级公路每公里造价超过3000万元,每上涨400万,标准上浮10%,最高上浮为基数的2倍。
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燃油税补助标准,我市执行山岭重丘区补助标准,一级公路56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310万元/公里。同时,丰宁享受贫困县政策,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30%。此外,中桥及以上桥梁补助3300元/平方米,隧道补助4200元/平方米。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明确河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和调整省级及以上补助投资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冀交规〔2016〕301号)文件要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实行中央车购税和省级资金“双补”政策,对于未纳入中央车购税补助范围的项目,相应补助资金由省级资金安排。其中,新改建项目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非贫困地区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贫困地区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项目总投资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预算为准)。
综上,现阶段丰宁县符合条件的补助政策已全部享受。针对配套资金压力,我局将继续与省厅沟通,争取更多补助资金政策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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