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3/2019-06452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出具劳务人员出境证明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出具劳务人员出境证明
二、适用范围: 劳务人员,指经营公司按照与国(境)外的机构、企业或个人所签订的
劳务合作、承包工程、设计咨询等合同规定而派出的人员,但经营公司的
经营管理人员除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许可并持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
三、受理机构: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四、办理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瀚明大厦1604室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设立依据: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七、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八、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书(外派劳务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外派劳务项目审查批件原件;
(3)劳务人员有效护照、身份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的意见复印件;
(5)外派劳务企业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协议)》复印件。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一份)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十、办理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上述办理地址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结果送达:当面交付申办企业或申办人。
十四、咨询方式: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0314-2152551
十五、监督投诉方式:承德市商务局整规办(政策法规科) 0314-2159271
承德市监察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0314-2157232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一般劳务、工程项下)服 务 指 南
一、事项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一般劳务、工程项下)
二、适用范围: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
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三、受理机构: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四、办理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瀚明大厦1605室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设立依据: 《对外劳务合作条例》
七、申请条件: 外派企业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合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需由我驻外使领馆经
商参处(室)进行项目确认的项目已经确认;外派企业不属于向国家禁止
的博彩、色情等行业派遣劳务人员;外派劳务人员前往的国家或地区不属
于国家有关部门劝告勿前往、建议谨慎前往或提醒留意安全风险的国家或
地区;外派企业不超范围经营并通过上年度经营资格年审。
八、申请材料: (1)《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
(2)需确认的外派项目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出具的《对
外劳务合作项目确认函》复印件,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劳务需提供我驻
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确认的《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事
项函》复印件;
(3)外派劳务人员境外收入材料与收费情况说明原件(公司盖章);
(4)处置外派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承诺书原件(外派劳务企业盖章、法定代
表人签字);
(5)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协议)》复印件;
(6)填写完整、准确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
(7)外派劳务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具有经营资格的外派劳务企业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的派遣合同或样本
复印件。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一份)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十、办理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上述办理地址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结果送达:当面交付申办企业或申办人。
十四、咨询方式: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0314-2152551
十六、监督投诉方式:承德市商务局整规办(政策法规科) 0314-2159271
承德市监察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0314-2157232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二、适用范围: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
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三、受理机构: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四、办理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瀚明大厦1605室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设立依据: 《对外劳务合作条例》
七、申请条件: 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人民币;有3名以上熟悉
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制度;法人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八、申请材料:(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
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5)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及简历材料;
(6)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7)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需向审批机关提供的其它材料;
(9)注意项:企业获得批复后,需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增加经营范围,同时缴
纳300万元人民币备用金,在进行资格证书申领。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一份)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十、办理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上述办理地址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结果送达:当面交付申办企业或申办人。
十四、咨询方式: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0314-2152551
十五、监督投诉方式:承德市商务局整规办(政策法规科) 0314-2159271
承德市监察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0314-2157232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
二、适用范围: 市商务局及具有相应外资管理权限的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承德
县、丰宁县、高新区)负责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
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
三、受理机构: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四、办理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瀚明大厦1604室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设立依据:《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和备案管理规定》、《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指引的通知》
七、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权限内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
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版》限制类项目及企业并购类项目,由省商务厅负责。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办理方式: 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网上办理,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网址:http://wzzxbs.mofcom.gov.cn)
十、办理流程: (1)投资者自行判定是否属于备案范围;
(2)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3)备案机构工作人员对填报信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
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
(4)发布备案结果;
(5)如需领取回执的,领取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凭外商投
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向
备案机构领取备案回执。(一式一份)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证照情况:根据企业意愿自愿领取备案回执。
十三、咨询方式: 承德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0314-2152551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承德市商务局整规办(政策法规科) 0314-2159271
承德市监察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0314-215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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