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3/2018-0499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文件编号: 承市商务提字[2018]第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183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8   08时50分 浏览次数: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183号提案的答复

承德市委:

您在政协承德市第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承德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责成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建章立制,推动农产品上行

为推动我市农产品网上营销,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帮助农民脱贫增收,

提升电商扶贫质量,结合我市农特产品资源及发展实际,我局按照市领导指示,起草了《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产品上行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和修改,等待市政府审阅。

(一)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

整合县内名、特、优农产品资源,围绕“一县一品”差异化发展思路,重点培育我市农产品自主品牌,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商标注册培育工作,通过全方位的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打造特色知名品牌,促进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

(二)加强乡镇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相结合,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集聚发展的原则,支持大槐树等龙头企业,在乡镇建设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国土部门要农产品集散中心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并参照工业用地交易标准确定出让价格。逐步建成具有农药残留快检,农产品初加工,预冷处理、中转仓储、冷链物流等功能,县、乡全覆盖的完善的农特产品流通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三)支持涉农电商企业发展

加大培育龙头企业,鼓励生产型、流通型企业自建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特产品,总结推广示范县、示范企业成功经验,政府对在互联网上销售农产品的重点企业进行补贴,对纳入统计的,按年网络零售额中农村产品上行金额的1%进行奖补,由企业提出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列入第二年政府财政预算。引导和鼓励本地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在运营成熟的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鼓励电商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化企业等将本地农产品及收集的贫困户土特产品上线大槐树、恩源等本地电商平台,通过各类营销渠道、批销配送体系,促进农产品上行。

(四)支持农产品物流探索新路径

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优化物流配送布局,整合物流资源,开展自营物流或与第三方物流密切合作,鼓励第三方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解决投递末端难题,第三方企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依托宽城大槐树、滦平恩源、围场鑫达、宽广等企业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建设冷链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

(五)加强农产品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县域服务中心的作用,研究制定农产品电商培训规划,从而培养出实用技能人才和专业的农产品电商经纪人,使他们能够熟悉农产品及服务特性,可以独自在各大农业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及自有平台的日常维护,利用各种网络工具进行农产品网上推广及销售,规划运营等工作。加强院校与农业企业、农产品电商平台、县乡合作社合作,在教学中加强与企业、农村一线的沟通,细化农村电商各个岗位需求,各县(市、区)对于引进的高端农产品电商人才带巨大效益和有重大贡献的,可按承德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依据申报,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

为推动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接下来将严格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产品上行的实施意见》。

(一)一县一品,持续扩大产业规模

做好农产品电商,应先实现农产品的互联网化,加快推

进互联网+农业,各县选择一种农业产业(如平泉食用菌、宽城板栗、兴隆山楂、围场土豆、丰宁奶业、隆化大米、滦平道地药材、承德县国光苹果)发展,扩大规模。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示范带头效应,整合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资源,形成规模化,注册研发,打造县域农产品品牌,对企业研发注册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协同发力,共同打造农产品上行系统工程

政府主导,重点出政策,补短板,降成本,扶持市场主体,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加强商务、农业、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农产品系统标准化的建设和完善。

(三)整合资金,加强财政保障

鼓励各县(市、区)将扶贫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对口帮扶资金支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特色农业品牌建设等产销对接重点环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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