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0/2018-0497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水务局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8   10时04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办

人大代表建议

专用笺

政 协 提

承水提字〔2018〕6号(B)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冬梅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绿色崛起 加强承德生态水源涵养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作为政协委员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市水务局高度重视,会同林业局、环保局进行了深入沟通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生态系统,加快国土绿化步伐

市林业局结合我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的定位,结合全市林业现状,编制和出台了《承德市国土绿化三年行动推进方案(2018—2020年)》。2018年至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205万亩,城区新增公园绿地2100亩,新增和改造道路绿化200公里,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00平方公里。到2020年全市有林地面积由3417万亩增加到36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实现山清水秀、山川秀美。

围绕“两河、六路、四区”(两河:滦河、潮河流域。六路:京承高速、承唐高速、承秦高速、承朝高速、承赤高速、张承高速。四区:坝上生态脆弱区、干旱阳坡裸露区、市县建成区、美丽乡村片区)的国土绿化布局,造林绿化重点向缺林少绿地段聚集,努力补齐窗口地带绿化短板,重点实施六项重点工程,既荒山荒地防护林工程、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身边增绿工程、生态廊道绿化工程、矿山复绿工程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目前,建设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正在稳步推进实施。

二、实施“生态涵水”战略,增强水源涵养能力

十三五期间,市水务局以加快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为目标,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1世纪首水工程、坡耕地和陡坡经济林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清洁小流域建设等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0%以上;开展河流生态综合整治,实施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六河五湖”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项目,治理河道和山洪沟800公里,建设河流生态廊道,维持河湖基本用水需求,实现“以水带绿,以绿养水,以林护岸”,进一步增强全市水源涵养能力。

(一)积极推进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在水利部海委、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从全市特殊地理位置和水资源、水环境状况出发,积极推进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将张承两地与北京共建生态清洁小流域,列入京冀两地政府“6+1”合作内容和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中生态领域的内容之一,组织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密云水库上游承德、张家口两市五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2015—2017年)》,由承德市政府、张家口市政府联合报送北京市政府。规划共涉及我市滦平、丰宁、兴隆县三县7个乡镇36个行政村,主要在潮河主河道两侧水源地开展治理水土流失工作,通过三年时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0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2条,总投资2.535亿元,其中北京市支持1.287万元,省配套及其他项目1.248亿元。目前2016年30平方公里试点,2017年210平方公里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剩余150平方公里项目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项目的实施在保障首都居民用水安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项目区建设“美丽乡村”及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奠定坚实基础。《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对项目建设进行了深入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力度。立足承德作为“源头生态区”“京津水源区”“沙区前沿区”的特殊区位,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开展源头保护、水源地保护、清洁小流域等特色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措施向民生水利倾斜、向清洁小流域延伸、向生态经济产业拓展。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实施期为2013~2022年,《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中涉及我市的水利水保项目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1878.46平方公里,水源工程10165处,节水灌溉5639处,国家投资107522.8万元,主要治理任务将在“十三五”期间实施。积极争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通过积极争取,列入《河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2016—2020年)》全省8个县建设任务23.34万亩,其中我市丰宁、围场、隆化、平泉、滦平等5个县16.34万亩,占全省建设任务的70%。按照年度下达的治理任务,积极组织项目县做好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制定规划,实施系统治理。制定了《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承德潮河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蟠龙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武烈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6—2018年)》和《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规划先行,科学有序,稳中求进,进中求效”的原则,和“分区分级防治、分步分类实施”的思路,统筹解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为确保规划落实,将规划列入环保目标考核,定期进行督导调度。

(二)创新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出台了《承德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承德市市直部门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责任》、《承德市重大环境问题约谈规定》。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全市各级各部门水环境保护责任。三是

(三)强化举措,维护水环境安全。深入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承德市实际制定了《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拟定40条落实举措,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1.严管工业企业,杜绝超标排污。全市工业园区和涉水企业全部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建立了完善的日常监管和应急体系。89家重点涉水企业、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实时监控;2016年以来,全市未出现企业超标排污情况加大矿山整治,对污水直排或渗漏未全部回用的、无事故池和沿河或占用河道建设事故池的、物料随意堆放遗撒、采场废水未处理直排的企业,停产治理,未达到要求前不得恢复生产;对矿区沟渠河道尾砂进行清理疏浚,对矿区各类固废建设规范贮存设施,防止流失;实施矿区复绿,恢复生态环境;完善矿山应急机制,严禁借汛期排污排尾。

2.健全基础设施,补齐治理短板。按照城乡并重、管网先行原则,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能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按照城乡一体,安全处置为原则,全面推动城乡垃圾处置和收集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城市污水和垃圾百分百处置,农村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农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3.开展治污攻坚,防止水质退化。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1+9工作方案,确立了以河长责任制为统领的水污染防治格局,力争利用3年时间,通过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系统解决承德水环境存在问题。同时,在全市开展涉水基础调查和水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和动态责任清单,按旬调度,领导包断面,河长包河流,督导组包片,根据责任清单和预警信息及时解决影响水质问题。

4.保好饮用水源,消除安全隐患。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河北省有关要求,对全市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印发实施了《承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推进六项工作任务,确保2018年年底完成市级和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年底完成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

5.整治好水库,治理养鱼污染。2017年5月底,完成潘家口水库全部网箱取缔,总计清理网箱38982个,出鱼8891.49万斤,投入资金7.34亿元。在全面清理库区网箱养殖的基础上,以保护蟠龙湖湖体水质为核心,针对湖体保育区、湖滨带建设区、湖体影响区、入湖河流控制区污染类型,采取退、调、治、防的针对性保护对策和方案,开展水库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库区周边企业、饭店及农家院清理整顿和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库区周边重点村庄垃圾收集体系,实施陆地养殖整治,保留的养殖场全部建成污染防治设施。

6.规范好养殖,治理面源污染。开展了全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工作,同时,全面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区)粪污防治设施建设,2018年,我市需完成6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整治任务,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

四、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滦河流域生态补偿方面:2016年8月,河北省政府和天津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滦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正式确立。2016年9月,国家3亿元补偿资金下拨到河北省,河北省配套生态补偿金0.98亿元(承德获得1.48亿元,唐山获得2.5亿元),已全部专项用于潘大水库网箱养殖取缔。潮河流域生态补偿方面:河北省环保厅与北京市环保局已进行多次沟通对接,完成潮白河流域基础调研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补偿办法,2017年以来,北京市多次征求我市关于《北京市上游流域水源涵养区补偿实施方案》意见,我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已完成反馈,目前北京市正在修改方案。




2018年8月27日






领导签发:王淑国

联系人及电话:张童童 205004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