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8-16738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8〕19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承德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82号)精神,加快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环境,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县(市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并与中央、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全面落实国家、省颁布实施的追溯管理制度、办法、规范标准;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1.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追溯码为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为重点,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本原则。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追溯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意识,促进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全链条追溯体系。加大对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加快建立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现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全程追溯管理。(市农牧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5.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市质监局负责)
6.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健全法规制度,贯彻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追溯产品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快研究制定追溯数据管理办法,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等行为。(市商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以实现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为目标,科学规划各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制定建设规范,确保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标准间相协调。(市质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全市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向社会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1.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注重追溯体系建设成果应用,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2.加强督促引导。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质量追溯,健全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信息,实现追溯常态化。鼓励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和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参与追溯体系建设。
3.强化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完善追溯服务产业促进政策,促进追溯相关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为可追溯产品占领市场提供政策支持。
4.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及时向社会发布加入追溯体系的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质量可追溯产品,努力创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追溯、支持追溯、参与追溯的良好氛围。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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