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8-1674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8〕19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进一点加强和改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包括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等。其中政府各部门按职能特点分为A、B两组,A组为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部门;B组为其他部门(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122号)的情况,包括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考核将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确定相应考评项,工作职能之外的内容不进行考核,总分将根据考评项的得分进行百分比转换。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A组、B组和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的考核指标分别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采取年内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年内抽查主要是采取网站采样、随机抽查等方式;年度考核主要通过采样抽查、核查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结果运用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综合评定各地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干部考核主管部门,按《2018年度全市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确定的分值权重进行测算并计入绩效管理考评结果。
附件:1.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组名单
2.A组考核指标
3.B组考核指标
4.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考核指标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政府部门分组名单
A组(32个)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发委、市扶贫办、市行政审批局、人行承德市中心支行、市统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金融办、市委网信办
B组(21个)
市民宗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市粮食局、市文物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承德银监局、承德海关、市规划局、市红十字会、市供电公司
附件2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政府部门A组,总分100 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具体考核部门 |
主动公开(13分) | 决策公开(2分) | 部门办公会议和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或重大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 | 核实情况 | ||
权责清单(1分)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开 | 网站采样 材料报送 | |||
双随机、一公开(1分) | 在本部门监管领域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汇总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等 |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执法公示(1分) | 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1分)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承德)”网站集中公示 | 市发改委组织考核评分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分) | 办理完成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
预决算信息(1分) |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按有关规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 市财政局组织考核评分 | |||
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2分) | 积极推进主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
工作保障(1分) |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年度报告(1分) |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分) | 财政信息公开 | 做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财政局 |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 | 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农产品市内批发市场价格及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农牧局 | ||
土地征收信息 | 公开土地征收信息,重点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国土局 | ||
环保监管信息 | 公开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 ||
教育监管信息 | 做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县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教育局 | ||
防范金融风险信息 | 密切关注银行信贷、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信息,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公布合法金融机构名单、涉嫌违规交易场所和企业名单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承德市中心支行 |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定期公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许可信息、抽检信息、处罚信息、科普信息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 ||
卫生计生服务信息 | 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编制完成并公开服务指南。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卫计委 | ||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行政审批局 | ||
社会救助信息 | 1、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2.公开受助情况信息。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等;3.如有灾情,及时发布本地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民政局 | ||
保障性住房信息 | 1、及时公开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文件;2、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全市列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是否开工及开工套数等情况;3、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年度改造计划等;4、最近一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国资国企信息 | 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总体情况、业绩考核总体情况;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监管企业改革重组成果信息;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企业公开增资扩股信息;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信息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国资委 | ||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 1.安全生产政策;2.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及事故调查报告;3.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公告;4.危险化学品目录;5.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6.安全生产行政处罚;7.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执法信息;8.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9.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安监局 | ||
产品质量信息 | 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政策法规和程序,产品质量标准,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后续处理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和跨地区的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等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质监局 | ||
重要经济指标及改革信息 | 按月度或季度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发布反应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容等信息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统计局 | ||
贯彻落实三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情况(5分) | 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40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60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117号)情况,(各责任部门未按时完成所负责事项的,每项扣0.5分)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
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11分) | 政策解读(2分) | 在本部门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宣传解读(1分);以市政府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供解读文稿(1分)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新闻发布(7分) | 部门党委(党组)会或办公会学习新闻发布专业知识(满分1分:没有组织学习0分,学习一次0.8分,两次以上1分); 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满分0.5分:没有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0分,新闻发言人不符合要求0.2分,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0.5分); 及时更新、上报新闻发言人信息(满分0.5分:没有及时更新新闻发言人信息或更新后没有及时上报更新信息,影响我市新闻发言人名录权威性0分,及时更新并上报信息0.5分); 设置新闻发布工作专项经费(满分0.5分:无经费保障0分,经费不能完全保障发布工作0.3分,有经费保障0.5分); 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积极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专业培训(满分1分:不参加任何市级专业培训0分,按要求参加市级专业培训1分); 新闻发布会召开情况(满分1.5分: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0分,召开发布会但频次和层次均不符合要求0.5分,频次或层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1分,严格按要求进行发布1.5分); 发布主题、发布内容以及宣传效果等情况(满分1.5分:主题无媒体关注或发布内容出现重大失误0分,媒体关注度不高、报道较少0.5分,主题设置科学、发布内容实效性不强、媒体进行常规报道1分,主题设置科学、媒体关注度高、发布内容详实、报道效果好、及时收集媒体宣传情况1.5分) 丰富新闻发布形式(满分0.5分:除新闻发布会外,组织一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0.3分,两种以上0.5分)。 |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考核评分 | |||
舆情回应(2分) | 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德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承宣通〔2017〕10号)要求,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满分1分,发布不及时、不严谨引发负面舆情的,不得分);突发事件政务舆情回应及时,舆论引导有效(满分1分,回应不及时、不得当引发负面舆论的,不得分) | 市政府新闻办与市委网信办联合组织考核评分 | |||
政府信息公开(11分) | 主动公开(7分)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分) | 已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的市政府部门,要在对外公布的基础上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编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对外公开发布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政策性文件公开(5分) | 1.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3分)2.及时公开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的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1分)3、制订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1分) |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文件移交(1分) | 按《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送交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5〕209号)要求,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 | 市档案局组织考核评分 | |||
依申请公开(4分) | 申请渠道(1分) | 在本部门开设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并保证各渠道畅通 | 实际验证 | ||
答复情况(3分) | 1答复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依申请公开(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1分)2.答复形式规范化。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回复,有规范的答复模式并加盖公章(1分)3.答复内容规范化。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不公开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或信息不存在的,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联系方式和名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1分) | 核查资料 | |||
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10分) | 门户网站建设(8分) | 政府网站督办卡办理情况(3分) | 因政府网站四不问题、政府网站不规范等问题收到督办卡,市政府各部门每次扣0.1分,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多次收到督办卡的,每督办一次扣0.5分 | 电子政务办组织考核评分 | |
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2分) | 部门只开设1家网站得2分(每多1家网站扣0.5分,上限2分)。以2018年底完成情况为准 | ||||
政府网站网民纠错留言办理(2分) | 3个工作日答复网民留言,未按时的办结一件扣0.5分 | ||||
网站读网检查机制(1分) | 有专人负责对本部门网站日常读网检查,得0.5分;有检查、整改记录,得0.5分 | ||||
新媒体平台(1分) | 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 核实情况 | |||
政府公报(1分) | 逐步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公报报送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 |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互联网+政务服务(12分) | 平台运维管理(2分) |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南动态调整工作(1分,每被网民指出清单指南错误一次扣0.1分);7个工作日内有效处理和回复网民留言(1分,每超期一次扣0.2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7.5分) | 年底前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0%以上的(6分,完成80%-70%得5分,70%-60%得4分,60%-50%以上得3分,50%-40%得2分,40%-10%得1分,10%以下得0分);推进市统建业务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5分,完成前台用户单点登录和办件库对接得0.5分,完成后台用户对接得0.5分,完成省、市、县三级对接得0.5分) | ||||
信息资源共享(1分) | 有数据共享任务的部门,要保证及时更新本部门数据共享资源 | ||||
电子证照应用(1.5分) | 年底前完成电子证照历史数据的入库工作(1分,完成80%以上历史数据的入库工作得0.5分);推进电子证照在网上审批业务中的应用(0.5分)。 | ||||
政务服务 (21分) |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16分) | 大厅建设(3分) | 加强部门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将70%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2分);加强大厅文明诚信服务建设,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1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窗口服务(3分)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一窗、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5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1分);制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帮办代办等制度和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2分,制度少一项扣0.5分) | ||||
审批服务(7分) | 力争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1分);编制公布本部门“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3分);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2分);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1分) | ||||
中介服务(3分) | 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除法律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1分);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1分);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建立中介服务诚信档案和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1分) | ||||
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3分) | 《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整改完成情况 | ||||
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完成情况(2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要求,解决好本部门负责的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未按时解决的一项扣0.5分) | ||||
组织保障(7分) | 组织领导机制(3分) |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或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3.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1分/项) | 核查资料 | ||
工作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2分) | 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处室,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 核查资料 | |||
经费保障(1分) |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等经费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 核查资料 | |||
业务培训(1分) | 每年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 核查资料 |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市政府部门B组版,总分100 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备注 |
主动公开(18分) | 决策公开(2分) | 部门办公会议和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或重大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 | 核查资料 | ||
权责清单(2分)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双随机、一公开(2分) | 在本部门监管领域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汇总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等 |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执法公示(1分) | 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市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2分)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承德)”网站集中公示 | 市发改委组织考核评分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分) | 办理完成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
预决算信息(1分) |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栏目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按有关规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 市财政局组织考核评分 | |||
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3分) |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主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工作保障(1分) |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年度报告(1分) |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政务公开(8分) | 工作动态(3分) | 及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1分),动态发布履职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监督的事项(1分),及时公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1分) | 网站采样 | ||
公示公告(1分) | 在部门门户网站开设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发布本部门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政务服务信息(4分) | 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针对公众需求,分类提供市场、价格、供求、税费、科普、培训等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13分) | 政策解读(4分) | 在本部门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宣传解读(2分);以市政府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供解读文稿(2分) | 核查资料 | ||
新闻发布(7分) | 部门党委(党组)会或办公会学习新闻发布专业知识(满分1分:没有组织学习0分,学习一次0.8分,两次以上1分); 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满分0.5分:没有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0分,新闻发言人不符合要求0.2分,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0.5分); 及时更新、上报新闻发言人信息(满分0.5分:没有及时更新新闻发言人信息或更新后没有及时上报更新信息,影响我市新闻发言人名录权威性0分,及时更新并上报信息0.5分);设置新闻发布工作专项经费(满分0.5分:无经费保障0分,经费不能完全保障发布工作0.3分,有经费保障0.5分); 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积极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专业培训(满分1分:不参加任何市级专业培训0分,按要求参加市级专业培训1分); 新闻发布会召开情况(满分1.5分: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0分,召开发布会但频次和层次均不符合要求0.5分,频次或层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1分,严格按要求进行发布1.5分); 发布主题、发布内容以及宣传效果等情况(满分1.5分:主题无媒体关注或发布内容出现重大失误0分,媒体关注度不高、报道较少0.5分,主题设置科学、发布内容实效性不强、媒体进行常规报道1分,主题设置科学、媒体关注度高、发布内容详实、报道效果好、及时收集媒体宣传情况1.5分) 丰富新闻发布形式(满分0.5分:除新闻发布会外,组织一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0.3分,两种以上0.5分)。 |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考核评分 | |||
舆情回应(2分) | 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德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承宣通〔2017〕10号)要求,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满分1分,发布不及时、不严谨引发负面舆情的,不得分);突发事件政务舆情回应及时,舆论引导有效(满分1分,回应不及时、不得当引发负面舆论的,不得分)。 | 市政府新闻办与市委网信办联合组织考核评分 | |||
信息公开(11分) | 主动公开(7分)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分) | 已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的市政府部门要在对外公布的基础上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编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对外公开发布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
文件移交(1分) | 按《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送交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5〕209号)要求,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 | 市档案局组织考核评分 | |||
政策性文件公开(5分) | 1.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3分)2.及时公开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的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1分)3、制订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1分) |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依申请公开(4分) | 申请渠道(1分) | 在本部门开设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并保证各渠道畅通 | 核实情况 | ||
答复情况(3分) | 1答复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依申请公开(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1分)2.答复形式规范化。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回复,有规范的答复模式并加盖公章(1分)3.答复内容规范化。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不公开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或信息不存在的,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联系方式和名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1分) | 实际验证 | |||
政务服务 (21分) |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16分) | 大厅建设(3分) | 加强部门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将70%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2分);加强大厅文明诚信服务建设,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1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窗口服务(3分)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一窗、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6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1分);制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帮办代办等制度和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2分) | ||||
审批服务(7分) | 力争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1分);编制公布本部门“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3分);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2分);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1分) | ||||
中介服务(3分) | 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除法律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1分)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1分)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建立中介服务诚信档案和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1分) | ||||
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3分) | 《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整改完成情况 | ||||
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解决情况(2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要求,解决好本部门负责的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未按时解决的一项扣0.5分) | ||||
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10分) | 门户网站建设(8分) | 政府网站督办卡办理情况(3分) | 因政府网站四不问题、政府网站不规范等问题收到督办卡,市政府各部门每次扣0.1分,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多次收到督办卡的,每督办一次扣0.5分 | 市电子政务办组织考核评分 | |
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2分) | 部门只开设1家网站得2分(每多1家网站扣0.5分,上限2分)。以2018年底完成情况为准 | ||||
政府网站网民纠错留言办理(2分) | 3个工作日答复网民留言,未按时的办结一件扣0.5分 | ||||
网站读网检查机制(1分) | 有专人负责对本部门网站日常读网检查,得0.5分;有检查、整改记录,得0.5分 | ||||
新媒体平台(1分) | 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 查看网站及资料 | |||
政府公报(1分) | 逐步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公报报送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 |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互联网+政务服务(12分) | 平台运维管理(2分) |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南动态调整工作(1分,每被网民指出清单指南错误一次扣0.1分);7个工作日内有效处理和回复网民留言(1分,超期办结一次扣0.2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7.5分) | 年底前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0%以上的(6分,完成80%-70%得5分,70%-60%得4分,60%-50%以上得3分,50%-40%得2分,40%-10%得1分,10%以下得0分);推进市统建业务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5分,完成前台用户单点登录和办件库对接得0.5分,完成后台用户对接得0.5分,完成省、市、县三级对接得0.5分) | ||||
信息资源共享(1分) | 有数据共享任务的部门,要保证及时更新本部门数据共享资源(1分) | ||||
电子证照应用(1.5分) | 年底前完成电子证照历史数据的入库工作(1分,完成80%以上历史数据的入库工作得0.5分);推进电子证照在网上审批业务中的应用(0.5分) | ||||
组织保障(7分) | 组织领导机制(3分) |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或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3.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1分/项) | 网站采样 材料报送 | ||
工作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2分) | 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处室,配备相关工作人员(1分/项) | 材料报送 | |||
经费保障(1分) |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等经费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 查阅文件资料 | |||
业务培训(1分) | 每年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 查阅文件资料 |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县级政府版,总分100 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 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备 注 |
主动公开(13分) | 决策公开(2分) | 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或重大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 | 核查资料 | ||
权责清单(1分)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县级政府权责清单调整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核查资料 | |||
双随机、一公开(1分) | 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汇总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等 |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执法公示(1分) |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市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1分)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承德)”网站集中公示 | 市发改委组织考核评分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分) | 办理完成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2分) | 县(市、区)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工作保障(1分) |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2018年度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 |||
年度报告(1分) |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网站采样 | |||
财政预决算信息(1分) |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栏目,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分)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 | 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农产品省内批发市场价格及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土地征收信息 | 各级政府公开土地征收信息,重点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环保监管信息 | 公开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教育监管信息 | 推进高校教学质量报告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县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食品药品安全及医疗卫生信息 | 定期公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许可信息、抽检信息、处罚信息、科普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卫生计生服务信息 | 做好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主要是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编制完成并公开服务指南。大力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不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防范金融风险信息 | 密切关注银行信贷、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信息,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公布合法金融机构名单、涉嫌违规交易场所和企业名单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社会救助信息 | 1.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2.公开受助情况信息。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等。3.如有灾情,及时发布本地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保障性住房信息 | 1、及时公开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文件;2、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及本县市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完成情况;3、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任务、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4、最近一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国资国企信息 | 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总体情况、业绩考核总体情况;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监管企业改革重组成果信息;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企业公开增资扩股信息;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信息 | 网站采样 | |||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 1.安全生产政策;2.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及事故调查报告;3.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公告;4.危险化学品目录;5.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6.安全生产行政处罚;7.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执法信息;8.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9.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 网站采样 | |||
产品质量信息 | 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政策法规和程序,产品质量标准,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后续处理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和跨地区的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等 | 网站采样 | |||
重要经济指标及改革信息 | 按月度或季度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发布反应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容等信息 | 网站采样 | |||
贯彻落实三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情况(5分)) | 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40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60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117号)情况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
政务服务(18分) | 政务大厅建设(10分) | 大厅建设(3分) | 加强市级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年底前将县级70%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1分);加强大厅文明诚信服务建设,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情况(1分);是否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1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窗口服务(2分)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一窗、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5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1分);制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情况,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1分) | ||||
审批服务(4分) | 年底前力争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1分);编制公布市级政务大厅的“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1分);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1分);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1分) | ||||
中介服务(2分) | 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除法律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1分)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0.5分)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建立中介服务诚信档案和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0.5分) | ||||
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3分) | 《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整改完成情况 | ||||
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解决情况(2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要求,逐项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积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未按时解决一项扣0.2分) | ||||
基层政务公开(2分) |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梳理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公开方式,提升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乡镇政府要主动设置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乡镇政府信息。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达标(1分);城乡社区(村)设便民服务点,实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1分) | ||||
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 (11分) | 新闻发布(7分) | 县政府党组成员学习新闻发布专业知识(满分1分:没有组织学习0分,学习1次0.5分,两次以上1分); 制定新闻发布相关文件(满分0.5分:没有制定相关文件0分,制定文件但不完善0.3分,制定较完善的新闻发布相关文件0.5分); 按要求设立政府及部门新闻发言人(满分0.5分:没有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0分,个别新闻发言人不符合要求0.3分,按要求建立新闻发言人队伍0.5分); 及时更新、上报新闻发言人信息(满分0.5分:没有及时更新新闻发言人信息或更新后没有及时上报更新信息,影响我市新闻发言人名录权威性0分,及时更新并上报信息0.5分); 设置新闻发布工作专项经费(满分0.5分:无经费保障0分,经费不能完全保障发布工作0.3分,有经费保障0.5分); 新闻发布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满分0.5分: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没有按要求参加市级培训0分,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按要求参加市级培训0.3分;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积极参加市级培训、并自行组织开展地区新闻发布培训0.5分); 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情况(满分0.5分:非部门负责同志发布0.1分,各部门负责同志发布0.3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发布0.4分,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发布0.5分); 新闻发布会组织及发布效果情况(满分2分:发布活动出现重大失误或无媒体关注0分,媒体关注度不高、报道较少0.5分,新闻发布活动组织存在微小疏漏、主题设置科学、媒体进行常规报道1.5分,新闻发布活动组织规范、主题设置科学、媒体报道效果好、及时收集媒体报道情况2分); 拓展新闻发布形式情况(满分0.5分:除新闻发布会外,组织一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0.3分,两种以上0.5分); 与媒体沟通情况(满分0.5分:没有与媒体作过沟通0分,建立媒体联系范围、媒体关注发布活动0.3分,与一定范围的媒体关系良好、保持固定联系、媒体支持发布活动0.5分) |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考核评分 | ||
政策解读(2分) |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宣传解读 | 核实情况 | |||
政务舆情回应(2分) | 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德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承宣通〔2017〕10号)要求,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满分1分,发布不及时、不严谨引发负面舆情的,不得分);突发事件政务舆情回应及时,舆论引导有效(满分1分,回应不及时、不得当引发负面舆论的,不得分) | 市政府新闻办与市委网信办联合组织考核评分 | |||
互联网+政务服务(12分) | 平台运维管理(2分) |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南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工作(1分,未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办事指南或被网民指出清单指南错误一次扣0.1分);7个工作日内有效处理和回复网民留言(1分,每超期办结一次扣0.1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7.5分) | 完成县本级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5分,完成50%-40%得4分,40%-30%得3分,30%-20%以上得2分,20%-10%得1分,20%以下得0分);完成各县(市、区)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分,完成50%-35%得1.5分,35%-20%得1分,20%以下得0分);开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综合审批(0.5分) | ||||
信息资源共享(1分) | 有数据共享任务的部门,要保证及时更新本部门数据共享资源(1分)。 | ||||
电子证照应用(1.5分) | 实现县级与市级电子证照库的互联互通(1分);完成电子证照历史数据入库和向市级电子证照库数据推送(0.5分) | ||||
信息公开(10分) | 主动公开(6分)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分) |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年底前组织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政策性文件公开(4分) | 1.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性文件;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分。未及时公开一件扣0.2分)2.及时公开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的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1分)3、制订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1分) |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文件移交(1分) | 按《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送交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5〕209号)要求,县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 | 核查资料 | |||
依申请公开(4分) | 申请渠道(1分) | 在县(市、区)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并保证各渠道畅通 | 核查资料 | ||
答复情况(3分) | 1.答复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1分)2.答复形式规范化。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回复,有规范的答复模式并加盖公章(1分)3.答复内容规范化。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不公开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或信息不存在的,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联系方式和名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1分) | 核查资料 | |||
平台建设(11分) | 政府网站督办卡办理情况(3分) | 因政府网站四不问题、政府网站不规范等问题收到督办卡,各县政府每次扣0.01分;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多次收到督办卡的,每督办一次,5倍扣分,每次扣0.05分。未按时反馈的,每次扣0.5分 | 市电子政务办组织考核评分 | ||
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2分) | 县(市、区)只保留政府门户1家网站得1分,每多1家网站扣0.1分(上限1分);县级建立有集约化软、硬件平台,具有集约化支撑能力得0.5分,具有集约化平台且开始推动集约化工作得0.5分。以2018年底完成情况为准 | ||||
政府网站网民纠错留言办理(2分) | 3个工作日答复网民留言,未按时的办结一件扣0.2分 | ||||
网站读网检查机制(1分) | 建立有完善的日常读网检查队伍,得0.5分;严格落实半月报机制,每半月检查比例不低于20%,每季度实现一次全覆盖检查,检查、督办、复查、整改记录完整,得0.5分 | ||||
新媒体平台建设(1分) | 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 查看网站及资料 | |||
热线电话(2分) |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11月底前要将热线清理整合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 热线办组织考核评分 | |||
保障机制建设(10分) | 组织领导机制(3分) | 1.建立完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情况。2.县级政府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3.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1分/项) | 核查资料 | ||
工作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4分) | 1、成立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明确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2分/项) | 核查资料 | |||
经费保障(1分) |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核查资料 | |||
督查考核(1分) |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 核查资料 | |||
业务培训(1分) | 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 | 核查资料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 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备 注 |
主动公开(13分) | 决策公开(2分) | 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或重大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 | 核查资料 | ||
权责清单(1分)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县级政府权责清单调整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核查资料 | |||
双随机、一公开(1分) | 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汇总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等 |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执法公示(1分) |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市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1分)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承德)”网站集中公示 | 市发改委组织考核评分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分) | 办理完成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2分) | 县(市、区)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工作保障(1分) |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2018年度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 |||
年度报告(1分) |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网站采样 | |||
财政预决算信息(1分) |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栏目,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分)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 | 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农产品省内批发市场价格及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土地征收信息 | 各级政府公开土地征收信息,重点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环保监管信息 | 公开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教育监管信息 | 推进高校教学质量报告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县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食品药品安全及医疗卫生信息 | 定期公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许可信息、抽检信息、处罚信息、科普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卫生计生服务信息 | 做好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主要是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编制完成并公开服务指南。大力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不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防范金融风险信息 | 密切关注银行信贷、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信息,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公布合法金融机构名单、涉嫌违规交易场所和企业名单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社会救助信息 | 1.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2.公开受助情况信息。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等。3.如有灾情,及时发布本地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保障性住房信息 | 1、及时公开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文件;2、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及本县市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完成情况;3、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任务、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4、最近一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国资国企信息 | 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总体情况、业绩考核总体情况;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监管企业改革重组成果信息;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企业公开增资扩股信息;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信息 | 网站采样 | |||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 1.安全生产政策;2.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及事故调查报告;3.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公告;4.危险化学品目录;5.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6.安全生产行政处罚;7.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执法信息;8.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9.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 网站采样 | |||
产品质量信息 | 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政策法规和程序,产品质量标准,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后续处理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和跨地区的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等 | 网站采样 | |||
重要经济指标及改革信息 | 按月度或季度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发布反应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容等信息 | 网站采样 | |||
贯彻落实三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情况(5分)) | 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40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60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117号)情况 | 网站采样 抽查资料 | |||
政务服务(18分) | 政务大厅建设(10分) | 大厅建设(3分) | 加强市级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年底前将县级70%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1分);加强大厅文明诚信服务建设,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情况(1分);是否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1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窗口服务(2分)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一窗、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5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1分);制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情况,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1分) | ||||
审批服务(4分) | 年底前力争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1分);编制公布市级政务大厅的“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1分);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1分);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1分) | ||||
中介服务(2分) | 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除法律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1分)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0.5分)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建立中介服务诚信档案和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0.5分) | ||||
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3分) | 《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整改完成情况 | ||||
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解决情况(2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要求,逐项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积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未按时解决一项扣0.2分) | ||||
基层政务公开(2分) |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梳理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公开方式,提升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乡镇政府要主动设置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乡镇政府信息。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达标(1分);城乡社区(村)设便民服务点,实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1分) | ||||
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 (11分) | 新闻发布(7分) | 县政府党组成员学习新闻发布专业知识(满分1分:没有组织学习0分,学习1次0.5分,两次以上1分); 制定新闻发布相关文件(满分0.5分:没有制定相关文件0分,制定文件但不完善0.3分,制定较完善的新闻发布相关文件0.5分); 按要求设立政府及部门新闻发言人(满分0.5分:没有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0分,个别新闻发言人不符合要求0.3分,按要求建立新闻发言人队伍0.5分); 及时更新、上报新闻发言人信息(满分0.5分:没有及时更新新闻发言人信息或更新后没有及时上报更新信息,影响我市新闻发言人名录权威性0分,及时更新并上报信息0.5分); 设置新闻发布工作专项经费(满分0.5分:无经费保障0分,经费不能完全保障发布工作0.3分,有经费保障0.5分); 新闻发布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满分0.5分: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没有按要求参加市级培训0分,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按要求参加市级培训0.3分;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团队积极参加市级培训、并自行组织开展地区新闻发布培训0.5分); 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情况(满分0.5分:非部门负责同志发布0.1分,各部门负责同志发布0.3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发布0.4分,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发布0.5分); 新闻发布会组织及发布效果情况(满分2分:发布活动出现重大失误或无媒体关注0分,媒体关注度不高、报道较少0.5分,新闻发布活动组织存在微小疏漏、主题设置科学、媒体进行常规报道1.5分,新闻发布活动组织规范、主题设置科学、媒体报道效果好、及时收集媒体报道情况2分); 拓展新闻发布形式情况(满分0.5分:除新闻发布会外,组织一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0.3分,两种以上0.5分); 与媒体沟通情况(满分0.5分:没有与媒体作过沟通0分,建立媒体联系范围、媒体关注发布活动0.3分,与一定范围的媒体关系良好、保持固定联系、媒体支持发布活动0.5分) |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考核评分 | ||
政策解读(2分) |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宣传解读 | 核实情况 | |||
政务舆情回应(2分) | 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德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承宣通〔2017〕10号)要求,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满分1分,发布不及时、不严谨引发负面舆情的,不得分);突发事件政务舆情回应及时,舆论引导有效(满分1分,回应不及时、不得当引发负面舆论的,不得分) | 市政府新闻办与市委网信办联合组织考核评分 | |||
互联网+政务服务(12分) | 平台运维管理(2分) |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南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工作(1分,未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办事指南或被网民指出清单指南错误一次扣0.1分);7个工作日内有效处理和回复网民留言(1分,每超期办结一次扣0.1分)。 |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核评分 | ||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7.5分) | 完成县本级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5分,完成50%-40%得4分,40%-30%得3分,30%-20%以上得2分,20%-10%得1分,20%以下得0分);完成各县(市、区)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分,完成50%-35%得1.5分,35%-20%得1分,20%以下得0分);开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综合审批(0.5分) | ||||
信息资源共享(1分) | 有数据共享任务的部门,要保证及时更新本部门数据共享资源(1分)。 | ||||
电子证照应用(1.5分) | 实现县级与市级电子证照库的互联互通(1分);完成电子证照历史数据入库和向市级电子证照库数据推送(0.5分) | ||||
信息公开(10分) | 主动公开(6分)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分) |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年底前组织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 | 网站采样 核查资料 | |
政策性文件公开(4分) | 1.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性文件;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分。未及时公开一件扣0.2分)2.及时公开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的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1分)3、制订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1分) |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考核评分 | |||
文件移交(1分) | 按《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送交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5〕209号)要求,县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 | 核查资料 | |||
依申请公开(4分) | 申请渠道(1分) | 在县(市、区)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并保证各渠道畅通 | 核查资料 | ||
答复情况(3分) | 1.答复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1分)2.答复形式规范化。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回复,有规范的答复模式并加盖公章(1分)3.答复内容规范化。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不公开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或信息不存在的,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联系方式和名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1分) | 核查资料 | |||
平台建设(11分) | 政府网站督办卡办理情况(3分) | 因政府网站四不问题、政府网站不规范等问题收到督办卡,各县政府每次扣0.01分;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多次收到督办卡的,每督办一次,5倍扣分,每次扣0.05分。未按时反馈的,每次扣0.5分 | 市电子政务办组织考核评分 | ||
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2分) | 县(市、区)只保留政府门户1家网站得1分,每多1家网站扣0.1分(上限1分);县级建立有集约化软、硬件平台,具有集约化支撑能力得0.5分,具有集约化平台且开始推动集约化工作得0.5分。以2018年底完成情况为准 | ||||
政府网站网民纠错留言办理(2分) | 3个工作日答复网民留言,未按时的办结一件扣0.2分 | ||||
网站读网检查机制(1分) | 建立有完善的日常读网检查队伍,得0.5分;严格落实半月报机制,每半月检查比例不低于20%,每季度实现一次全覆盖检查,检查、督办、复查、整改记录完整,得0.5分 | ||||
新媒体平台建设(1分) | 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 查看网站及资料 | |||
热线电话(2分) |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11月底前要将热线清理整合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 热线办组织考核评分 | |||
保障机制建设(10分) | 组织领导机制(3分) | 1.建立完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情况。2.县级政府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3.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1分/项) | 核查资料 | ||
工作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4分) | 1、成立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明确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2分/项) | 核查资料 | |||
经费保障(1分) |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核查资料 | |||
督查考核(1分) |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 核查资料 | |||
业务培训(1分) | 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 | 核查资料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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