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18-0504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住建字(2018)第06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018106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16   06时55分 浏览次数:

帅五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全面落实‘四宜’政策积极稳妥化解清洁取暖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及全省“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为尽早实现冬季清洁取暖这项民心工程,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的实施。

一、我们清洁供暖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城市清洁供暖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积极引进、试验、示范多种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在取得试点成功后,积极推广以水源热泵为主,碳纤维发热线、空气源热泵等方式为辅的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在全省取得了突出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国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工作。目前,全市清洁能源供热面积达688万平方米,占全部集中供热面积的12.13%。其中建成区清洁能源供热面积545万平米(可再生能源供热415万平米,燃气供热45万平米,电采暖10万平米,工业余热供热面积75万平米),占现状总集中供热面积的8.77 %;农村清洁能源供热面积143万平方米(燃气供热46万平米、电取暖45万平米、可再生能源供热50万平米、生物质锅炉供暖2万平方米)。

(二)关于我市农村清洁取暖

2017年我市主要围绕全省“双代”工作开展了农村清洁能源供暖工作。去年,省分配给我市“双代”任务8000户,实际完成8133户(其中电代煤4616户,气代煤3517户),新增农村清洁能源供热面积80余万平方米。

在推进过程中,由市住建局起草、市政府办下发了《承德市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与市安监局联合制定了《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运行管理23条强化措施》,及时转发了省“双代”办20余份会议精神、通知和文件。建立了“双代”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分享工作经验,解答有关问题;6次与主管领导向省请示汇报我市双代推进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开展情况;4次到省内“双代”开展较好的城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并专题向领导进行了汇报,5次督导各县区双代工作进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部署和决策提供参考。

根据河北省《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散煤治理、城镇集中供暖、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四个配套文件,特别是最近国家十部委出台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结合我市大气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城乡不同区域、清洁取暖不同方式,我局起草制定了我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承德市2018年度中心城区清洁取暖替代散煤专项实施方案》、《承德市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1、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一是加快热源厂项目建设,承德县朝梁子热电厂2018年取暖期前完成调试,督促其他县区热源厂项目建设,在取暖期前投入使用(市发改委负责)。二是工业余热供暖增能力、上水平。全面摸清工业余热及利用状况,与供热规划深入衔接,充分挖掘利用潜力,研究制定工业余热利用工作方案,具备供热条件的要加快建设配套供热管网等设施,努力延伸扩大覆盖范围,力争工业余热新增一批供暖面积(市发改委负责)。三是加快沼气利用项目建设,探索沼气供热,承德县三沟试点沼气综合利用取暖项目(市农牧局、承德县政府负责)。四是改造提升燃煤集中供热站。年内确保城市35蒸吨及以下、县城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同时,对保留的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按省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环保局负责)。五是选择一至两个县城燃煤集中供热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试点,2018年取暖季前完成(市热力集团负责)。六是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县以上城区,统筹城市发展、城乡一体化、热源建设等,全面制定完善供热规划和管网规划,推进供热管网与城市建设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以年内新增热源为重点,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制定老旧小区供热管网年度改造计划,一批老旧管网改造;推进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降能耗、减排放、强保障(市住建局负责)。

2、关于“加快农村散煤综合整治”与“强化劣质煤炭管控”。按照《承德市城乡冬季取暖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稿,目前已征求完各部门意见,将在政府审议后下发。)要求,我市对劣质散煤管控工作作出如下安排:由于我市绝大部分农村属于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坝、边远农村地区,所以我市倡导一般农户清洁取暖采用清洁燃煤为主,重点加强劣质散煤管控,严格生产加工企业煤炭质量管理,确保供应符合使用、销售标准合格煤炭。依托交通运输治超站,对入承煤炭实施质量检查,卡口管控,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建立燃煤经营、使用单位或企业监管清单,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法处罚。具体工作:

(1)农村地区推行清洁燃煤取暖。农村地区除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集中的区域外,继续推行燃用符合全省民用燃煤地方标准的清洁燃煤取暖方式(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2)加强劣质散煤管控。严格生产加工企业煤炭质量管理,确保供应符合使用、销售标准合格煤炭(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依托交通运输治超站,对入承煤炭实施质量检查,卡口管控,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建立燃煤经营、使用单位或企业监管清单,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法处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关于“推广试点模式”。我局正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以下工作:选取五种不同形式的清洁能源取暖试点,由试点所在县(市、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提供工程项目投资、运行费用、运行参数等技术数据,由市住建局统一汇总,组织发改、农牧、环保等部门和专家进行比较论证,提出全面推广的意见。

(1)太阳能取暖试点

2018年,我市在双桥区小井村170户和双滦区大贵口村160户试点实施太阳能取暖。试点村太阳能取暖采取模式有两种:一是太阳能光伏+电取暖;二是太阳能光热+电辅助取暖。4月3日我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制定下发《承德市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可推广、可复制,符合承德实际实施。

(2)电蓄热锅炉取暖试点

2018年在丰宁县分别选择一个乡镇服务业场所和一个农业生产领域采用电蓄热锅炉清洁取暖试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丰宁县政府)

(3)空气源热泵取暖试点

2018年在平泉市分别选择一个乡镇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和普通农户中用空气源热泵进行清洁取暖试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平泉市政府)

(4)生物质锅炉取暖试点

2018年在平泉市道虎沟乡、承德县石灰窑乡和双桥区双峰寺政府机关进行生物质锅炉清洁取暖试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平泉市政府、双桥区政府、承德县政府)

(5)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取暖试点

在承德县三沟镇利用沼气进行清洁取暖试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承德县政府)

4、关于“构建经济调控机制”。您所提出的“将电供暖电量统一打包,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低谷时段电力企业直接招标,居民煤改气气量纳入居民用气指标,执行居民门站价格”。一是目前我市大部分县区已为煤改电农户安装了峰谷电表,实行峰谷电价。关于改造用户电价问题我局已联合发改等部门共同向电力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请示,需要省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二是目前我市除滦平县外,其他县区无长输天然气管道,燃气运输以传统橇车为主,运输成本较高。

5、关于“强化督考问责”。充分发挥目前市、县(市、区)两级“双代”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作用,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指导。我局与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按照省下达的清洁取暖各项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明确相关政策、筹措资金、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坚持月调度和通报制度。县(市、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年度任务确村确户、落实县级资金和组织实施,要严格招投标管理,优选设备和企业,加强资金使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管。

我局还将联合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建立清洁取暖规划实施情况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监管组织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市督考办将城乡清洁取暖列入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6、关于“强化舆论引导”。我局准备通过主流媒体和公众号及其他多种形式,加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先进事例和典型,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普及清洁取暖和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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